内蒙古某单位制证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自主采购公告
2024年07月15日 17: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某单位制证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17:31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30.789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傅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1-6511874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傅先生;0471-651187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辛维平;0471-3289285 | ||
附件: | |||
附件1 | 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docx | ||
附件2 | 承诺书.docx |
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某单位制证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某单位制证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MYX24Z-10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71-651187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傅先生;0471-65118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维平;0471-3289285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MYX24Z-1038
2.预算金额:307895元
3.最高限价:307895元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项目工期 | 施工地点 | 项目概况 |
制证室改造工程 | 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 制证室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弱电改造工程、购买三恒系统并完成安装及相关配套工程,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参加项目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方式:1、邮件方式:潜在供应商将获取采购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发送至邮箱yixingp@163.com,经工作人员核对,对符合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并致电通知。
2、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经办人员携带获取采购文件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发售文件阶段不做任何资格审核。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4)以上材料只作为代理公司登记获取文件情况使用,不作为资格性审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23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响应文件开启仪式。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若采购文件中无特殊要求,则响应文件请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启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7895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