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改造、远程提讯室改造、会议室改造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金额
3.9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1202100209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老师028-85588661
中标公司成都合众兴达科技有限公司3.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改造、远程提讯室改造、会议室改造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09 14:55
一、项目编号 | |||
510181202100209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改造、远程提讯室改造、会议室改造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合众兴达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68号5栋1单元13层2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单价:0元,总价:3548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 品牌:科达 规格型号:MOON70-1080p 数量:1 单价:39800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郑江蓉(采购人代表),江洪,杜黎洋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计委原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原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按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服务期内,如有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问题的新文件,则按新规执行,下浮比例不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4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备案号:SCZC510181313301_20210004;2、监督投诉电话:028-86723190。3、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 文件要求以及 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信用贷款融资;4、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36万元。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 | ||
地址: | 都江堰市岷江路18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715835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28-855886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老师 | ||
电话: | 028-85588661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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