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港头镇2023年中央财政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丽中兴招2023-104号
项目名称:大港头镇2023年中央财政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0000
最高限价(元):311185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大港头镇2023年中央财政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割灌除草与修枝作业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
2、挖穴作业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3、补植作业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
4、割灌除草(次年抚育)作业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森林抚育工作任务。以便在2024年1月底完成初步验收,在2024年第三季度能顺利通过全区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1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人民路403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林业工作中心站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森工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黎志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51728
质疑联系人:艾丽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51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403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泮良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056720
质疑联系人:周毅
质疑联系方式:188678042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丽水市解放街71号
传 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正式磋商文件)大港头镇2023年中央财政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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