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qwyl-w1003(01)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部安全整治系统建设项目需求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安全整治系统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JLQWYL-W1003(01)
三、采购需求概况

序号

采购项
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
购时间

备注

1

碳氢HC红外传感器

共计27个站

详见
附件

140



52.5

2024年8月

2

油气危险源监测报警控制器

详见
附件

27



20.25

3

油气危险源数据采集网关

详见
附件

27



16.2

4

油气危险源数据集成柜

详见
附件

27



8.1

6

线缆

阻燃信号线缆每个站平均200米,共计27个站

详见
附件

1



16

7

防爆接头

每个站平均20个防爆接头,共计27个站

详见
附件

1



6.48

8

镀锌管材

每个站平均200米,共计27个站

详见
附件

1



14.04

9

其它辅材

包括水泥、沙、角铁、支架等,共计27个站

详见
附件

1



8364

10

配套工程施工费

设备的接入、安装、调试等

详见
附件

1



89.25

11

油库(站)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

开发系统管理模块、安全状态模块等

详见
附件

1



23.8

四、概算金额
最高限价255万元。
五、预计施工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施工交付时间: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软硬件交货与安装调试,其它完成节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
预计施工交付地点: 北京市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4.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二)专业资质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集成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企业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质。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和反馈方式
联系人:  郑老师:13018353450
周老师:13308389399
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22
 日
反馈方式:
(一)有参与意向供应商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PDF格式文件),逐页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二)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PDF格式文件),逐页加盖单位鲜章:
1.
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2.
必要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均不作书面回复。
(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4038797@qq.com。
(六)如材料未按要求,我部将拒收;
(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 023-86730920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4 年 7
  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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