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运营场地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38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itc-202350087e
预算金额386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建国0574-873885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宁波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运营场地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5月23日
受招标人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运营场地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招标编号:NBITC-202350087E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新材料创新中心西区B1幢8层
2、建设规模:Ⅰ类民用建筑办公楼装修工程。装修范围 1207.83m²。
3、招标范围及内容: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其中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包括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4、招标控制价:3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6万元,设计费10万元)。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并提交采购方审核确认;深化设计审核确认后的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项目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软件部署实施完成并经测试通过后,系统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1个月,系统通过试运行通过后组织终验。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质量控制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8、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相应的完成信息录入。
(2)投标人(仅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派遣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09:00至2023年5月2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六、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柒万柒仟元整(77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5月 3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收。
十、本次招标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gov.cn)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nbbidding.com)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供应商派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招标人:宁波市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82963
联系地址:宁波市宁东路901号报业传媒大厦四楼
异议联系人:
联系方式: 0574-8768296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国、吴婧、王文超、叶梦霞
联系电话:0574-87388504、87195253
传真:0574-87195253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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