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里木油田产建HA803C井录井作业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任女士0996-21732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采购邀请书

各受邀请供应商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报批、备案等手续,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采购执行人: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1.3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称塔里木油田)主要在新疆塔里木盆地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勘探开发区域遍及南疆五地州,矿权总面积达到15.6万平方千米。塔里木油田地表自然环境恶劣,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大于5000米,目前最深达到9396.12米;油气藏温度普遍大于110℃,最高达到190℃;油气层压力普遍大于55兆帕,最高达到143兆帕;部分油气藏高含硫化氢,硫化氢含量大于7000ppm, 最高达到45ppm

录井是判断井下地质及含油气情况、监测工程参数的主要手段,已按规定履行了项目报批、备案等手续,符合采购条件。

1.4 资况: 项目估算金额40万元,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年度投资资金批复文号,(塔油计划〔202337号)。

1.5 围:录井服务

1.6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2.1 服务(合同)期限:甲方开工验收合格后,正式通知录井队伍开始工程录井(综合录井)之日起,至从钻井转试油之日完毕(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若试油期间继续需要录井服务,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HA803C井场。

2.3 服务质量要求: 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度录井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入围供应商(招标编号:(ZY23-XJT12-FK146-00)、《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度录井项目集中资格补充招标》入围供应商(招标编号:(ZY23-XJT12-FK158-00)。

3.2 禁止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供应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集团级或塔里木油田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供应商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3.3录井液面监测作业能力要求:

(1)供应商以承诺书形式(盖章),承诺可承担录井液面监测作业任务;

(2)具备录井液面监测人员,供应商提供拟投入人员信息及液面监测培训合格的人员证件,至少提供2人信息与证件,其中专职液面监测人员不少于1人。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出)时间:北京时间202409070800202409120940(书面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应为正常工作时间)

4.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每套0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获取方式:登录招采进宝信息系统下载,网址http://chn.zcjb.com.cn/ebidding/#/login

4.4 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地点:平台递交,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格式及加密要求上传招采进宝,网址:http://chn.zcjb.com.cn/ebidding/#/login

5.2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20940

5.3 文件大小:建议电子响应文件不超过40M

5.4 特别说明:(1)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顺利,请联网打开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后自动更新,或者到门户官网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编制投标文件。

2)本项目只接受从采购执行人处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采用线上开标的形式,准时参加线上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解密记录进行电子签名(签名时间为解密后10分钟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6. 响应文件评审

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3日内组织采购小组完成评审。

7. 其  他

7.1 平台操作:若需技术支持,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咨询。

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账号2605443422

7.2 服务费缴纳:成交人应按《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采购执行人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差额累进制费率计算),在收到缴费通知单3日内完成服务费缴纳,并将缴费凭证扫描件提交或发送采购执行人,采购执行人确认收款后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7.3 发票开具:供应商需缴费通知单及持缴费凭证复印件到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开具。联系人:任女士,电话:0996-2173280。

8. 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人: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曾女士                               

电    话: 0996-2174542                        

     电子邮箱: tangmen-tlm@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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