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银行收款易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服务合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40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2-11-04a-2024-d-e03673
预算金额6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瑜152452426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1
公告正文

上海银行收款易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服务合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2-11-04A-2024-D-E0367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银行收款易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服务合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银行收款易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服务合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银行收款易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服务合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期间,将报名时 需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329 号(中港汇静安)702-7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329 号(中港汇静安)702-703 室
七、其他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银行收款易与第三方支付机构 服务合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2-11-04A-2024-D-E0367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
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上海银行收款易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服务合作采购项目。
1.2 招标范围:采购人与选定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约定供应商向采购人输出微信、支付等移动支付收款服务能力、以及与采购人的移动端缴费产品结合,提升通道支付能力,并承担移动支付商户准入审核等合作事项,移动支付收款服务最终提供采购人客户使用,其 中,服务产生的支付通道手续费由采购人承担。
1.3 入围/中标人数量:经评审现场资格(资质)符合性检查,合格供应商方可参与入围评 审,当进入入围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为偶数(N)时,取排名前 N/2 家供应商入围,当 N 为奇 数时,取排名前(N-1)/2 家供应商入围,最低 3 家,最高 4 家供应商入围。入围/中标人 每项服务的最终成交价格,是以所有入围/中标人每项服务的最低报价执行。
多家中标人中标后的使用规则:因本项目最终用户为上海银行在上海及各地区合作的企业客 户,中标后将由各分行根据客户具体要求从中标人名单中自行选择。
1.4 入围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三年。
1.5 项目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基准费率 0.3%,含税垫资费率 0.3%,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报价一览表。
1.6 采购规模:含税 6400 万元。
1.7 本项目项下服务或产品(含采购结果)的适用范围: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包括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范围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 有,供应商不得拒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 法律制裁;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4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 投标;
2.5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4 年 0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3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期间,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 E 招电子采购交 易平台。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 到法律制裁的证明:
1)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2)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4)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5)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6)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7)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8)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9)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0)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1)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2)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3)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4)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4)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①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②不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④如中标,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
(6)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本项目如接受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 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资质要求)
4.3 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 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 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 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 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 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 至 17 时 30 分。
4.4 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 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 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329 号(中港汇静安)702-703 室。
5.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海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bosc.cn)上发布,其他媒介 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 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zhu_j@bosc.cn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329 号(中港汇静安)702-703 室
联系人:王瑜、胡志强、齐鸣
电话:15245242678、18534155571、13052305778
招标师:陈赟、刘辉、郝钰、徐茂盛、藏琳琳、王培玉、姚敏、葛涛 电子邮件:gcglzxshjk@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40295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329 号(中港汇静安)702-703 室 联 系 人: 王瑜
电 话: 15245242678
电子邮件: gcglzxshjk@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