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十四五”应急直接外运废物运输项目2023年度公路运输服务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莉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梁彬010-681972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3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十四五”应急直接外运废物运输项目2023年度公路运输服务第三标段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QYGS-FW-GKZB-23-0059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十四五”应急直接外运废物运输项目2023年度公路运输服务第三标段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十四五”应急直接外运废物运输项目2023年度公路运输服务第三标段2.4 招标范围
2023年6月-2024年6月期间,通过公路运输方式,分批将原子能院具备外运条件的放射性废物由北京原子能院运至甘肃省指定地点,每批运输10车,共5批(实际运输批次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准备、钢箱准备、道路考察、车辆调遣、货包运输、空车返回、辅助车运行、货物装卸捆绑固定、运输安保及押运等。2.5 项目实施地点
北京、甘肃2.6 服务期限
2023年6月-2024年6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2.7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包含二、三类放射性物品)或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资质(7类);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10辆及以上放射性物品运输所需的车辆及对应数量的驾驶员、押运员,车辆及人员资质须满足放射性物品运输法规要求;
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8)人员要求:投标人与其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聘用关系(劳务派遣及从属同一集团内派遣人员视为合法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未完成变更的,需进行说明,但不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项目所有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至招标人,且项目期间如进行人员调整,则承诺必须提供调整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0)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在北京市公安局运输企业备案之列,或尚未成为北京市公安局备案企业,但承诺合同签订时成为北京市公安局备案企业;
11)投标人在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之列,或尚未成为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但承诺合同签订时成为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
12)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接入招标人放射性物品运输监控平台,配合招标人进行接口调试,配合招标人进行接口调试,接受招标人对运输实施全程的监控管理;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十四五”应急直接外运废物运输项目2023年度公路运输服务第三标段售价:8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4月29日 09时00分—2023年05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5月23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乙1号
联系人:黄莉
电话:1850112069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联系人:李梁彬、李征
电话:010-68197261、010-68196355
电子邮件:gkzb68196355@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李征
电话: 010-68196355
电子邮件: gkzb68196355@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公告具体内容以附件为准,招标编号:GKZH-23H107/03
 
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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