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新港粮食中转接卸中心项目道路堆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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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第四招标事业部
发布时间:2024-08-06
阅读量:291
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151001/HBCZ-2404040036-2409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石新港粮食中转接卸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2-420206-89-01-10549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堆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长江蕲春水道右岸、黄石市阳新县韦源口棋盘洲。
建设规模:黄石新港粮食中转接卸中心项目道路堆场工程施工为黄石新港二期工程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基于已建的12#泊位,作为5000吨级粮食进口泊位(水工结构兼顾10000吨级),配置相应装卸机械设备,后方陆域占地面积30.36亩。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基于已建的12#泊位,作为5000吨级粮食进口泊位(水工结构兼顾10000吨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36亩。本次招标范围为黄石新港粮食中转接卸中心项目道路堆场工程施工,本项目建设总仓容24000吨粮食筒仓及附属建筑,主要建设内容为:
1、粮食筒仓及附属建筑,主要包括粮食筒仓、装车棚、变电所、转运平台、廊道、提升塔,建筑面积1201.93m2,筒仓高度39.8米,结构高度38米;
2、道路堆场,主要包括筒仓周边场地、环形道路、洗箱场地、绿化工程;
3、供电照明系统、给排水、消防、环保、通信、电气等配套设施;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其他:“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见资格条件附录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能超过 2 家。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范围、职责等。联合体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承担相应专业工程工作,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联合体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黄石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同)(网址:https://gcjs.hsztbzx.com)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黄石招投标业务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1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28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黄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杭州西路208号
联 系 人:谢经理
电 话:15172010202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 系 人:张忠全、沈阳、陈波、王保东
电 话:18971767170
邮 箱:hbctzb04@163.com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提供近3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告年度内净利润大于零。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注: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满足以上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建过合同金额7600万元(含)以上港口道路堆场类施工总承包业绩。 |
注:1、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还应建设单位出具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5年”均指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其它“近 年”以此类推。
4、业绩证明以工程竣(交)工时间为准。
5、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满足即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在最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 (3)无涉及正在诉讼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未被湖北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 |
注:1、投标文件格式中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在“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投标人应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信誉情况表- C.信用承诺书、D.企业信用状况”,并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4、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满足以上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附有投标单位社保证明;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类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在1个合同金额7600万元(含)以上港口道路堆场类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负责人 | 1 |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相关专业高级类或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附有投标单位社保证明; 2. 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在1个合同金额7600万元(含)以上港口道路堆场类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过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
注:1、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应附有2024年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还应建设单位出具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3、无在岗项目出具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1]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专业工程师 | 3 | 应包含具有港航、建筑、电气(各1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 |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应附有2024年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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