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1 03: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504-00417
二、项目名称: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201)
中标(成交)金额:68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类
名称: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C01031900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文件要求,在园区规划编制阶段,结合园区产业布局现状以及环境资源承载力,对规划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技术方案等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综合考虑本溪市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的整体协调关系,根据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立足区位条件,确定本溪市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的空间结构规划为“一心、两园”,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绿地系统与职能合理衔接,以人为本,整合公众休闲、景观、园林生产与防护,生态环境建设等各种功能需求,形成自然和谐的现代化生态新城。 项目地址:本溪市明山区
服务要求:①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②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③完成公众参与调查; ④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规定、规范、导则和环评审批部门技术要求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取得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⑤报告书成果份数:依需求确定。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或专家验收。 验收程序:达到采购人要求 验收报告:达到采购人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仍振、樊万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3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联系方式:024-44599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联系方式:15641415966、15641415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丹
电 话:1389820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