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西省丰城市恒丰时代广场大厦地上一层和二层(D201)部分商铺整体租赁和经营权(5年)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24jx09013805
预算金额46.23万元
招标联系人熊经理189079543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童女士
中标联系人童女士19318732332
公告正文

江西省丰城市恒丰时代广场大厦地上一层和二层(D201)部分商铺整体租赁和经营权(5年)

项目编号: JY24JX09013805
项目名称: 江西省丰城市恒丰时代广场大厦地上一层和二层(D201)部分商铺整体租赁和经营权(5年)
标的名称: 江西省丰城市恒丰时代广场大厦地上一层和二层(D201)部分商铺整体租赁和经营权(5年),挂牌价462,372.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9月3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0月11日  
延期处理方式: 不延期
项目简介: 标的位于江西省丰城市恒丰时代广场大厦地上一层和二层(D201),房屋用途为商业,房屋结构为框架,整体招租。标的总建筑面积约5838m2,按整体首年年租金作为起拍价,起拍价为462372元/首年,竞买保证金为13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2、本次招租标的租赁年限为5年。
3、租金按每半年支付一次,即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逐年递增3%。
4、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支付首年度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或因委托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买受人未对委托方造成任何损失及无拖欠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买受人无违约行为的,委托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拍卖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2024年10月12日9: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网络竞价形式公开拍卖江西省丰城市恒丰时代广场大厦地上一层和二层(D201)部分商铺整体租赁和经营权(5年)。
有意竞买者须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后请仔细阅读披露信息附件里面的《拍卖会资料》,报名截止未咨询拍卖公司提出疑问的则视为已知标的物相关情况并接受按《拍卖会资料》的相关规则及要求执行。自公告之日起可咨询、踏勘、报名,报名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30止,详情见拍卖会资料。
公司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赢腾花园东北50米(月湖路南)
咨询电话:童女士 19318732332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
受委托,本公司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网上交易大厅向社会公开拍卖江西省丰城市恒丰时代广场大厦地上一层和二层(D201)部分商铺整体租赁和经营权(5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简介
标的位于江西省丰城市恒丰时代广场大厦地上一层和二层(D201),房屋用途为商业,房屋结构为框架,整体招租。标的总建筑面积约5838m2,按整体首年年租金作为起拍价,起拍价为462372元/首年,竞买保证金为13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拍卖方式。
三、竟买人的资格要求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1.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8:30起至2024年10月11日17:30止。缴纳保证金须在备注栏注明:名字+竞买保证金。
2.网上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注册网址:https://ggzyjy.jxsggzy.cn/dzjy/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RegisterInfo_Add
五、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才能参加网络竞价,需要用到电子签章的企业可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同时开通电子签章的业务。
1、CA锁办理单位: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2、地址:
(1)南昌市省府二路3号3楼(原省政府大院内);
(2)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蟠龙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江西省数字证书窗口;
(3)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
3、联系电话:0791-86212680 ,0791-86212003。
4、数字证书网上服务厅网址:www.jxca.org.cn
六、现场展示、查勘时间和地点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17:30
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现场自行勘察
七、网上报名流程
1、该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者(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操作手册http://jxsggzy.cn/web/bzzx/006004/secondPage.html,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否则,在报名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身份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企业)”,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认证通过后点击“产权业务”选择“我要报名”在所在机构中选择“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参与竞价的项目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对买受人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3、本项目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单位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网上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网上自动获取,开户银行:网上自动获取,开户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非本人银行账户转账的系统将自动判定无效,并失去竞买资格。系统判定无效的竞买保证金参与并成交的,视为无效成交,标的进行重新竞拍。
4、不允许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到账、保证金金额有误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款手续。
5、友情提示: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过程中可能发生到账时间会晚于报名截止时间。为避免保证金逾期到账,造成失去竞买资格。建议竞买人至少在距报名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转账并向银行确认到账时间。
八、网上参与竞价交易
1、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00
2、交易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jxsggzy.cn/web/) 网上交易大厅。
3、报名完成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标的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需要插入 CA 证书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4、交易方式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长周期120秒。
5、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6、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终报价。
7、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限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8、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九、拍卖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2、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瑕疵不担保及风险提示,并到标的物现场勘察,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竞买前提出。一旦参加竞买,则视为对拟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并接受相关拍卖公告的约定。
3、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价高者得”的原则,自由竞价,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4、拍卖标的物是指委托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5、竞买人在展示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下载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竞价页面参加应价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确认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保证拍后不得反悔,并愿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拍卖人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为准进行展示,所提供的标的物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方、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7、本次拍卖标的未设置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为本次标的竞价阶段最终报价。
8、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所规定的相关责任执行。
十、竞买须知
1、竞价结束后由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当日联系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本次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由拍卖公司按递增后5年租金总额的3%向买受人收取,拍卖当日付清,拍卖佣金交纳至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
3、买受人付清拍卖佣金、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各项投入以及商业风险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否定拍卖成交结果或要求变更已承诺的条件。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本次招租标的租赁年限为5年,标的的建筑面积来自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4、租金的缴付及递增:租金按每半年支付一次,即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逐年递增3%。
5、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支付首年度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或因委托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买受人未对委托方造成任何损失及无拖欠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买受人无违约行为的,委托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装修改造、经营不得有影响周边建筑物和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房屋内消防措施要达到消防部门的要求,符合消防部门的检验标准。
7、租赁期满后,标的物由委托方收回重拍,在同等条件下原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买受人如放弃优先承租权,须自行清空场内可移动物品及设备但不得破坏不可移动的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8、租赁期内,如因市委市政府统筹规划或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需要收回标的物,委托方须书面告知买受人,可终止与其的租赁关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因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租赁关系,并将标的按经营现状收回,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买受人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费、租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故意损毁场内所有基础设施及休闲娱乐等配套设备,如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10、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买受人不得擅自把经营的权利和义务(包含合同约定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于第三方。如确需转让的,买受人应上报委托方,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11、履约保证金、首期价款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12、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3、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4、买受人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委托方。合同解除时,委托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提前解除合同给委托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详细内容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后若买受人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通知委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在买受人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设备。
15、撤场时,买受人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买受人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电路、电梯等)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委托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16、买受人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委托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17、标的交付后,买受人需确保标的内无经营噪音、污染扰民、违法违纪等行为。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8、标的交付后,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9、买受人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委托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买受人还须赔偿委托方全部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20、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委托方无关,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21、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以上瑕疵说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经竞价,即表明已完全详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届时不论面积、数量等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十二、《租赁合同》签署地点以及联系方式
1.买受人的成交价款交至委托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2.办公室联系电话:19070504456
十三、瑕疵不担保及风险提示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联系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纳拍卖佣金、交纳首期成交价款,否则均视为放弃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2、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谨慎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情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口头介绍、文字说明、标的物面积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标的物不符之处,以拍卖标的物现状为准,均不影响成交结果。
3、本次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与客观实际或竞买人调查、核实情况不符或有偏差,仍不影响成交价款或金额。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如未及时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没收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竞买保证金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披满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凭委托方出具的退款函至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0室办理退款手续;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凭拍卖人出具的退款函办理退款手续;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收到函告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保证金。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候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和保留价(若有)时确认成交。有关网络竞价事项详见竞价规则及相关竞价文件。
报名提示:
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登录“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栏报名(http://www.jxsggzy.cn/)。
2、未注册竞买账户的竞买人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时,报名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参与交易。
3、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请报名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
4、网络竞价项目的报名、报价均需使用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申领请与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联系,http://www.jxca.org.cn)。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后,应将其与本人在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进行绑定,然后使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买人操作指南》。
5、江西省公共资源信息网“帮助中心”栏提供系统使用帮助文档和视频,可自行下载。
6、参与竞价,建议提前准备性能稳定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下载安装驱动文件,配置必要的运行环境,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模拟报价,以检测硬件和网络运行环境,熟悉竞价软件的使用。
7、竞价交易时间:见报名时本项目相关交易文件和系统数据。
联系方式: 委托人: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室电话:熊经理18907954321
拍卖人: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19318732332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数字证书:0791-86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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