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河区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乡镇部分)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1.71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1.71万元
招标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博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先生15134954321
中标公司成都万江港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1.7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临河区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乡镇部分)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3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临河区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乡镇部分)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博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临河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乡镇部分) 临SL2021-003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临河区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乡镇部分)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临SL2021-003-01-04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09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二号开标室(五楼) |
公示期 | 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6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成都万江港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117100.00 |
工期(交货期)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金堂县水务局东风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智能化监控一期设备采购项目;2、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跃进渠片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3、聊城市东昌府区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项目采购标3标;4、升钟水库灌区量测水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施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鑫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153261.00 |
工期(交货期)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兴安盟科右中旗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国光嘎查);2、内蒙古乌拉特前旗高效节水农业灌溉智能控制示范工程机电井智能控制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一标段;3/2021年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秃亥乡(刘家、七号、麻迷图村)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4、兴和县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兴和县许家禾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5、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重点饮水安全工程(机电井智能控制设备采购与安装)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瑞亨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056946.00 |
工期(交货期)天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临河区水利局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项目;2、临河区水利局北边分干沟、五排干智能化水利项目;3、日信华元小区配套道路信号灯、标志牌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1、上海夕梦尔仪表有限公司狼山镇、马场地饮用水源地水源井泵房中超出工程量清单内容,增加“电源配电柜”;2、内蒙古涵海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狼山镇、马场地饮用水源地水源井泵房中超出工程量清单内容,增加“电源配电柜;3、内蒙古塞上恒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狼山镇、马场地饮用水源地水源井泵房中超出工程量清单内容,增加“电源配电柜”;4、内蒙古拓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狼山镇、马场地饮用水源地水源井泵房中超出工程量清单内容,增加“电源配电柜”;5、内蒙古东振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狼山镇、马场地饮用水源地水源井泵房中超出工程量清单内容,增加“电源配电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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