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乾县2024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小麦示范田病虫防控社会化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5.23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cg-2024-005
预算金额75.23万元
招标联系人-029-3552527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鼎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29-333793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乾县2024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小麦示范田病虫防控社会化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中鼎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二路城投时代21号楼1单元1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2024-005
项目名称:乾县2024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小麦示范田病虫防控社会化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2,3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乾县2024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小麦示范田病虫防控社会化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752,3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2,3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小麦示范田病虫防控社会化服务1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52,350.00 752,3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县2024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小麦示范田病虫防控社会化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15)《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县2024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小麦示范田病虫防控社会化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农药“三证”复印件,并提供厂家授权书;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含农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 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9)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中鼎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二路城投时代21号楼1单元1203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世纪大道中段55号启迪科技会展中心二楼【唐乐轩】会场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世纪大道中段55号启迪科技会展中心二楼【唐乐轩】会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625967025@qq.com)。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投标人登记免费领取磋商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投标人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乾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地址:乾县城关街办宏学街十字(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29-35525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鼎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二路城投时代21号楼1单元1203室
联系方式:029-33379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9-33379363
陕西中鼎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6日

采购需求.doc
最终版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