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辅食营养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2020CG03SY0095
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19]000282号
采购合同编号:邵阳财采计[2019]000282号
采 购 人:邵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邵阳财采计[2019]000282 号
采购人(全称):邵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福格森(武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招标项目中所需标的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履行:
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婴幼儿辅食营养包项目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19]000282 号
(3)项目内容: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4)项目交货期:本项目交货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 1264000.00
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 2020 年 5 月 15 日,完成日期: 2021 年12 月 31 日。
地点:邵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定的地点。
方式:分批现场交货,每季度交货一次。具体交货时间和数量由采购单位通知安排。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
4.质量保证、验收及售后服务(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并提供每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
(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国标GB22570-2014)和项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3)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乙方应严格按照售后服务承诺书进行售后服务,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接到用户投诉后,乙方必须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以内到现场,48小时以内解决问题。
5.合同价款支付每次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每季度结一次款,付该批次到货总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5%质保金在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货款之后,按照每盒一元钱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物流费用共计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元),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
6. 违约责任(1)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货物(延期付款)总额的0.5%交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期交付货物的5%。
(2)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灾害、战争等)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约的,乙方应将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延期履约,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因政策等客观原因造成支付延迟,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7.纠纷解决方式(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一份,乙方叁份,政府采购办一份,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0 年 5 月 15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甲方:(公章) 邵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乙方:(公章) 福格森(武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邵阳县政府采购 管理办公室 (公章) 合同已备案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黄宇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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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姚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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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027-8479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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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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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账号:1115 8000 0008 54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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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0741444821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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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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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三路9号 |
附:合同标的
1. 采购清单一览表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
12g/袋*30袋/盒 |
盒 |
80000 |
(1)《营养包家长使用手册》,发放对象为食用营养包的婴幼儿家长。(8页一册,32k纸张大小,正反两面,彩印)。共印刷10000本。
(2)《项目宣传动画光盘》,共制作1000张光盘。
(3)《村保健员使用手册》(封面铜板纸,覆亮膜,32页,A4纸张大小,正反两面)。共印刷1000本。
(4)《湖南省营养包发放食用情况登记表台帐》,发放对象为县、乡、村项目有关机构(20 页一本、A4纸张大小,正反两面)。共印刷1000本。
(5)《宣传海报》,发放对象为县、乡、村项目有关机构,(成品规格:780×520mm,250克铜板,单面4色彩印)。共印刷1000套。
(6)家长知情同意书,10000张。
上述(1)-(6)配套物资随同第二批货物一并配送到位。
(7)每盒一元钱的物流费用共计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元)由乙方负责提供。
(8)每批产品必须随货提供合格的出厂检验报告,并以每半年一次的频率送到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