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口县兴湖控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九江钢铁1#-6#码头清淤疏浚活动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疏浚砂竞价公告
金额
50.00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0元
招标联系人方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经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我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竞价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产、时间及地点
(一)竞标资产:九江钢铁1#-6#码头清淤疏浚活动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疏浚砂,数量218728.39吨(具体以长江河道砂石疏浚管理单统计为准)。
意向竞买人请先自行前往查看标的物,现场清淤疏浚产生堆积的标的物中标者必须全部购买。
(二)竞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至2024年6月10日17:00截止。
报名地点:县兴湖控股产业集团(原县工投公司)资产部
联系电话:方先生13970202228。
2.竞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中标后当天必须签订合同,如中标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竞价规则
(一)竞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不接受保函),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中标方,保证金直接抵货款;竞价未中标方,七个工作日内竞价保证金退回原缴纳账户,不计算利息。保证金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江西省湖口县金砂湾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口九银村镇银行
账号:898010100100000198。
(二)竞买底价:49.5元/吨。
(三)竞买报价。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价高者得。出现多个相同最高报价时,由相同报价者再次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原最高报价,直至出现单一最高报价者为止。
(四)预付款项结算方式。中标后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需缴纳预付款200万元,按照先付款后提货的原则,出让方收到货款后办理交付手续。运输车辆须经磅房工作人员开具出库单方可出场,最终以磅房出库单为计量依据,(竞得人提货量每达到4万吨后三日内)竞得人需重新交纳预付款200万元,合同签订六个月内须支付全部总成交价款,逾期未足额支付的,视为竞买人违约,出让方保留追究竞买人违约责任的权利。(仅支持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银行承兑汇票等缴款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以截止开标当日竞买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意向竞买人提交的资料证明文件
竞买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4.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5.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6.以上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自然人参与竞买的: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
五、特别说明
(一)本次竞价公告标的数据由出让方提供,标的以竞买人实地现场查勘的现状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结果。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物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数量、品质和成分含量及运输路线和运输环境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出让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竞买人责任自负。
(二)本次竞拍标的物装卸、运输等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窝工费、场地占用费、垃圾处理费、二次搬运费等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
(三)竞拍结束后,竞得人须3个工作日内签订《买卖合同》。
(四)出让方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竞得人不得进行转包,如因竞得人转包行为造成出让方不良影响的,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装运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须全部装运不得筛选,并在装运过程中不得将本次竞拍指定范围以外的物质进行装运,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运输环节、进出通道、堆场、道路通行、水路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及经济损失全部由竞得人负责,在运输过程中根据出让方要求应合理安排车辆载重、台次等,若造成道路损毁等情况,竞得人须恢复原状并经出让方验收合格。
(八)标的竞得人在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装运,否则出让方有权视为竞得人放弃所有权,出让方可自行处置剩余标的物。
(九)竞得人运输过程中,须达到生态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竞得人负责现场扬尘治理、避免道路污染,做好治理措施,对现场存放的标的物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覆盖。如出现偷运盗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限、超载、泄漏承运货物污染道路且未及时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并及时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竞得人逾期未处理的,出让方在接到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关于该项目运输中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协助文书后,出让方根据文书对竞得人所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暂扣。
(十)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认可并遵守本公告内容及相关要求。公告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由湖口县兴湖控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湖口县兴湖控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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