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坪镇排峰坝片区易迁安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2024年05月30日 11:2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坪镇排峰坝片区易迁安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清坪镇政府 | ||
行政区域 | 咸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30日 11:2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08日 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 ||
预算金额 | ¥168.77864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8-6710125 |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清坪镇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 咸丰县清坪镇清源街7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8-67101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圆则行工程项目管理(恩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咸丰县楚蜀大道14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71801753 |
清坪镇排峰坝片区易迁安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清坪镇排峰坝片区易迁安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620240600008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清坪镇排峰坝片区易迁安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168.778647(万元)
6、最高限价:168.778647(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茶叶产业配套设施,包含主体厂房、辅料仓库和成品仓库、生产车间、产品展示间等功能区域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且无在建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项目负责人(B 类)、安全员(C 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加盖本单位鲜章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4)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5)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再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采购人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0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清坪镇政府
地 址: 咸丰县清坪镇清源街70号
联系方式: 0718-6710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圆则行工程项目管理(恩施)有限公司
地 址: 咸丰县楚蜀大道144号
联系方式: 15971801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18-67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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