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黔02破10号六盘水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全聚福小商品市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招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律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六盘水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聚福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于2021年9月1日作出(2021)黔02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全聚福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1)黔02破10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担任六盘水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全聚福公司重整一案正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现为推动和保障全聚福公司重整计划的履行,有效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效推进竣工验收手续的办理,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拟对全聚福公司开发的全聚福小商品市场项目的安全质量进行鉴定并予以招募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保障全聚福公司重整案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就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六盘水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1日经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登记设立,现登记情况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90053340674C;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红桥路南侧石桥二号西侧;法定代表人:刘艳凤;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建材(除木材)销售;项目投资及商铺租赁);营业期限:2012年9月11日至2032年09月11日。

2、股东登记情况:根据工商注册登记的情况反映,截至2021年8月10日,全聚福公司的总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出资人股东为:刘艳凤,出资额2600万元,占总股本的52%;张祖高,出资额2400万元,占总股本的48%,工商登记注册资料显示为实缴,但该出资情况最终以实际投入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数额、出资方式为准。

3、项目概况:全聚福公司投资开发的项目只有位于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红桥路南侧石桥二号西侧的“全聚福小商品市场”。“全聚福小商品市场”分为全聚福小商品市场(1-27栋)和全聚福小商品市场”三期。其中:全聚福小商品市场(1-27栋)建设规模为115,408.00平方米,全聚福小商品市场”三期规模为38,176.98平方米。该项目公寓式办公用房193套、小商品市场1374套(商铺)、粮油市场98套(商铺)三个区共计1665套房屋,面积合计103,336.3平方米(未含地下停车场)。该项目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具体实际情况意向报名检测机构可实地查勘。

二、招募安全质量检测机构的目的

本次招募的目的在于出具符合条件的鉴定报告,用于办理竣工验收和房屋产权手续等解决历史遗留事宜。

三、意向检测机构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意向检测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和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检测机构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三)意向检测机构应拥有足够的人员和时间实力进行完成整个项目的安全质量鉴定工作并出具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鉴定报告。

(四)意向检测机构一旦参与报名,则视为同意作为备选检测机构。

四、招募方案

(一)检测机构招募程序

管理人拟订的本次招募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

1.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上发布《招募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18点止。

(2)报名提交材料:①意向检测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意向书。意向书应当包括检测机构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质条件、报价等。②证明检测机构主体资格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检测机构公章(法人)或本人签名(自然人)。

(3)报名事项:对全聚福公司开发的全聚福小商品市场整个项目的安全质量鉴定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

3.资格审查:经管理人初步审查,意向检测机构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报名材料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将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核通过结果。

4.尽职调查阶段

初步入围的合格意向检测机构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全聚福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检测机构自行承担,对尽调结果亦应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5.检测机构的选定

(1)管理人在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根据报名情况、报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进行评审,确定正式检测机构。

(2)检测机构正式选定后,应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协议。检测机构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协议或与其他意向检测机构串通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重新确定检测机构。

(二)《投资报名书》的编制

《投资报名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测机构简介,包括检测机构企业情况(包括企业经营情况和股东情况、注册资本金额、资产总规模、资质等);

2.检测机构资信介绍,说明以往参与其他项目的成功经验;

3.报价以及支付方式等;

4.附件,含:检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司相关资质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特别声明

(一)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初步审计评估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并非最终数据,仅供检测机构参考,以最终确认数据为准。

(二)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报名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检测机构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为依据。

(三)本次招募检测机构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检测机构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8685387271

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盛世花园1号楼2单元

302室





六盘水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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