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峰峰矿区提升改造、改建城区公厕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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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3974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峰峰矿区提升改造、改建城区公厕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提升改造、改建城区公厕项目已由邯郸市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招标核字【202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峰峰滏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园林环卫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峰峰滏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园林环卫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峰峰矿区提升改造、改建城区公厕项目。
2.1.2建设地点:峰峰矿区境内。
2.1.3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
2.1.4工 期:60日历天。
2.1.5 项目内容:对峰峰矿区城区的23座公厕进行提升改造、改建,其中提升星级公厕8座,
旱厕改水厕6座,拆除改建公厕9座。
2.1.6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9 00:00至2023-09-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8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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