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共用存储交换机设备(多种)标准维保服务(2024-2025)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
供货地点 | 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 |
供货时间 | 20台为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4台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8日。如遇合同签订日期延后,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顺延。 |
采购内容 | 共用存储交换机设备(多种)标准维保服务(2024-2025)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不得使用经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审查存在网络安全问题隐患的配件及产品,供应商需配合采购方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并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才能签署采购合同,若审查未通过,本次采购终止(提供书面承诺); 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三方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8.供应商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服务,不得转包或分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应提供原厂承诺“原厂承诺产品或服务由原厂兜底”或原厂经销商证明。 |
技术需求 | 详见附件 |
发票种类及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付款条件 |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署后,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服务确认函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2)维护服务期届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填写《服务验收单》及收到乙方交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服务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70%。 |
履约保证金 | 无 |
拦标价 | 160,000.00元(超出拦标价格将做废标处理) |
述标/踏勘 | 否 |
响应文件要求 | 1. 正本1份,副本1份。 2. 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报价单,如参数要求有偏离需备注说明,报价单每页需加盖公章。 3. 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它相关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4. 响应文件应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标注正本和副本,封皮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报名方式 | 1.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3日10:00前,将报名邮件发送至shirui@infosky.com.cn并抄送157133734@qq.com; 2. 报名邮件内容请写明:报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电话、邮箱; 3. 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得递交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送达 时间和地点 | 1. 送达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00前 (送达时间/工作日9:00-17:00); 2. 送达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 3. 送达方式:邮寄,请发送顺丰快递(标快),请勿闪送、顺丰同城或亲自送达; 4.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
评审时间及方式 | 1. 响应文件接收与评审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2. 响应单位可通过腾讯会议参与视频开标,会议地址报名截止后邮件通知。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投标有效期 | 180个日历日 |
本次采购活动 联系人 | 1.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 3. 联系人:石瑞 电话:57650760; 4. 邮箱:shirui@infosky.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