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HSH2024G112]江西省教育厅2024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西省教育厅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原合同条款中第五条付款方式中删除“其中:南昌大学和东华理工大学2个专业的认证费用叁拾万元整(RMB¥300000元),由甲方通过转账方式转至乙方账户,乙方出具等额正式发票给甲方。因省财政厅下拨的2024年市属高校认证资金已拨付给各市属高校,故豫章师范学院4个专业的认证费用陆拾万元整(RMB¥600000元)、上饶师范学院3个专业的认证费用肆拾伍万元整(RMB¥450000元)、景德镇学院3个专业的认证费用肆拾伍万元整(RMB¥450000元)、九江学院2个专业的认证费用叁拾万元整(RMB¥300000元)、萍乡学院3个专业的认证费用肆拾伍万元整(RMB¥450000元)、新余学院3个专业的认证费用肆拾伍万元整(RMB¥450000元),分别由豫章师范学院、上饶师范学院、景德镇学院、九江学院、萍乡学院、新余学院通过转账方式转至乙方账户,乙方出具等额正式发票给上述市属高校。(若不能按时支付,甲方应说明情况,并督促支付。)” 2.原合同条款中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中“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盖章签字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将省属高校2个专业的认证费用的80%贰拾肆万元整(RMB¥240000元)转至乙方银行账户,并督促豫章师范学院、上饶师范学院、景德镇学院、九江学院、萍乡学院、新余学院将认证费用的80%共计贰佰壹拾陆万元整(RMB¥2160000元)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转至乙方银行账户。在认证结论经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省属高校2个专业的认证费用的20%陆万元整(RMB¥60000元)转至乙方银行账户,并督促豫章师范学院、上饶师范学院、景德镇学院、九江学院、萍乡学院、新余学院将认证费用的20%共计伍拾肆万元整(RMB¥540000元)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转至乙方银行账户。”现更改为“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盖章签字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将20个专业认证费用的80%贰佰肆拾万元整(RMB¥2400000元)转至乙方银行账户。在认证结论经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20个专业认证费用的20%陆拾万元整(RMB¥600000元)转至乙方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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