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雨污管线提升及智慧化建设工程(EPC)智能分流井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雨污管线提升及智慧化建设工程(EPC)智能分流井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岳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安雨污管线提升及智慧化建设工程(EPC)智能分流井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雨污管线提升及智慧化建设工程(EPC)智能分流井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J-SHGC-240429-03001
2.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智能分流井采购及安装(含土建施工),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及项目实施要求;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2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包含土建);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47.5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供货与安装能力;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报价的需由供货方和施工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本次报价,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报价;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岳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116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538-533397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191号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538-6277518
8.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0538-6277518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0538-6277518
8.4项目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8-533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