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森鼎公司LY项目优特钢事业部高线、棒材轧机烟尘治理除尘系统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金额
699.9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24050382
预算金额699.95万元
招标联系人侯羽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0472-26689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9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ZG24050382 项目名称 森鼎公司LY项目优特钢事业部高线、棒材轧机烟尘治理除尘系统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发布日期 2024/06/12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6/17 -- 18: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6/13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6/19-- 09:00
项目类别 工程 单价 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G24050382
2.项目概况
     ZG24050382,森鼎公司LY项目优特钢事业部高线、棒材轧机烟尘治理除尘系统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森鼎公司LY项目优特钢事业部高线、棒材轧机烟尘治理除尘系统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工期90天 按工程进度付款,具体付款方式详见附件 6,999,568.20 70,000.00 税率:主材采购费开据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费制作部分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费安装部分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脱期考核:承包人必须确保合同工期,并确保施工网络计划各个关键节点的实现,必要时每天必须24小时作业(白班夜班两班次作业),承包人施工进度延误,影响网络关键节点每拖期一天扣罚5万元,承包人拖期严重超过网络关键节点工期7天必须服从发包人对施工界面的调整,被调出的工作量按本合同综合单价的两倍从承包方合同款中扣除;总工期延期罚款:每延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1%。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现场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
     2.1 项目概况: 钢结构制安工程:除尘主管、支管、支架、管托、平台、梯子、护栏、烟囱、集烟罩、介质管道、脱水排水、方箱式脱水器、保温房等,上述所有钢结构的制作安装,管道穿越墙体开孔及孔洞修复,油漆及室外管道保温,所有与施工有关的内容、包工包料。 2.2 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30%的工程预付款,乙方开始购买材料进行制作。 (2)制作进度款:钢结构制作完成总吨位达到合同吨位60% ,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30%的制作进度款。 (3)安装进度款:钢结构制作完成总吨位90%以上,安装工作完成至60%。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0%的安装进度款。 (4)工程结算款:工程安装完毕投产、业主验收竣工、交工资料业主归档后一个月之内甲、乙双方工程量核算、最终结算完毕,乙方向甲方开具剩余合同价款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15%结算款。 (5)质保金:合同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结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森鼎公司LY项目优特钢事业部高线、棒材轧机烟尘治理除尘系统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起重机械安装三级资质(提供清晰扫描件); 3)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其中之一即可(提供清晰扫描件)。 3)具有建筑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清晰扫描件) 具有2019年至今至少1份除尘系统管道和集烟罩施工相关业绩(提供合同清晰复印件与对应发票清晰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6/17 18: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6/19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路16(第三功能小区) 联 系 人:侯羽 联系电话:15147242881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刘旭杰 0472-2669624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266964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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