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拜城县水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特许经营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cx-gkzb-2023-05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拜城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小培132799720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拜城县水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gkzb-2023-051
项目名称:拜城县水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特许经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拜城县水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特许经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作期共30年,其中:建设期3年(最终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运营期27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单位完税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3年8月底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水利局
地 址:拜城县农林大厦7楼
联系方式:1590900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信合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3279972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培
电 话:13279972038
附件信息:
拜城县水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pdf
1.1M
拜城县水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gkzb-2023-051
项目名称:拜城县水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特许经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拜城县水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特许经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作期共30年,其中:建设期3年(最终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运营期27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单位完税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3年8月底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水利局
地 址:拜城县农林大厦7楼
联系方式:1590900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信合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3279972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培
电 话:13279972038
附件信息:
拜城县水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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