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97.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41
预算金额97.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文平0371-56816689
中标公司河南贴鑫科技有限公司9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41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磋商-2023-4101 ①、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增汞、砷、氯化物各一套。②、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设备(便携式VOC移动走航监测系统) 河南贴鑫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乔松街112号3号楼2单元108号 978,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小兰、祁国涛、吕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磋商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16,62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亳都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联系人:陈培飞
联系方式:0371-86198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经开第六大街北50米路西商鼎创业大厦B座
联系人:刘文平、陈星、冯华超
联系方式:0371-56816689、15517528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文平、陈星、冯华超
联系方式:0371-56816689、15517528298
招标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分项报价明细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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