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01234073120231801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2023-12-20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一、原合同“一、货物条款”变更为:
1、乙方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应急指挥信息网络系统、370MHz无线通信网络系统、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室信息化系统、长治市应急管理局新办公区综合布线五项内容先行建设完成。
2、待长治市应急局指挥中心指挥大厅和专家会商室基础装修完成具备施工条件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完成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大厅信息化系统和专家会商室信息化系统两部分建设内容。
二、原合同“五、交货 1、交货期限”变更为:
1、交货期限:应急指挥信息网络系统、370MHz无线通信网络系统、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室信息化系统、长治市应急管理局新办公区综合布线五项建设内容于2024年9月30日前交付;其余设备待长治市应急局指挥中心指挥大厅和专家会商室基础装修完成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30日内交付完成。
三、原合同“六、交验 3、项目初验”变更为:
3、项目分项验收,应急指挥信息网络系统、370MHz无线通信网络系统、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室信息化系统、长治市应急管理局新办公区综合布线五项建设内容完成后,由乙方向监理单位和甲方单位提交上述五项建设内容的分项验收申请和全部施工资料(提供所有项目建设要求的文档,包括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资料以及系统实施方案、安装配置手册、使用手册、运行维护手册、图纸、测试文档、验收报告以及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文档),由项目单位单独或会同监理单位在收到前述申请后5日内组成分项验收小组,依据项目合同、施工图纸和招投标资料对项目的设备情况、安装情况、系统功能实现(针对各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整体信息系统进行联调测试,并进行功能性查验)、施工资料及竣工图纸等内容进行验收。如乙方完成的项目未能通过验收,乙方需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重新提交验收: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验收通过后,乙方将上述五项建设内容的设备向甲方移交。
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大厅信息化系统和专家会商室信息化系统两部分建设内容完成后,由乙方向监理单位和甲方单位提交整个项目的初验申请和项目全部施工资料(提供所有项目建设要求的文档,包括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资料以及系统实施方案、安装配置手册、使用手册、运行维护手册、图纸、测试文档、验收报告以及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文档),由项目单位单独或会同监理单位组成初验小组,依据项目合同、施工图纸和招投标资料对项目的设备情况、安装情况、系统功能实现(针对各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整体信息系统进行联调测试,并进行功能性查验)、施工资料及竣工图纸等内容进行验收。如乙方完成的项目未能通过验收,乙方需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重新提交验收: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如乙方完成的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后,则项目进行试运行。
四、原合同“三、合同资金支付”变更为:
资金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3721241.5元;
2、项目分项验收(五项建设内容)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1488496.6元;
3、项目终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1488496.6元;
4、系统稳定运行半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744248.3元;
5、以上款项支付前均须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税票。
五、原合同“四、售后服务及承诺”变更为:
防火墙质保3年,其他产品质保1年。若本项目在2025年1月1日前终验,则所有货物质保期从终验之日计算;如无法在2025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终验,则分项验收通过后的货物质保期从2025年1月1日起计。在质保期内,我公司承诺:一般故障,15分钟内专业技术人员响应,0.5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复杂故障24小时内解决,提供备品,不影响用户使用。
变更日期: 2024-10-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电 话:13111152229
五、附件
附件信息:
应急指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变更协议(1).pdf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11N012340731202318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