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之工程检测(招标编号:GQTGC202308034E)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qtgc202308034e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尹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承源153477276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标段包名称: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之工程检测
标段包编号:GQTGC202308034E
标段包预算:0元
标段包内容:程检测招标内容及范围: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所有施工范围内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开展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室内环境监测;(5)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6)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7)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8)砂、石常规检验;(9)混凝土、砂浆检验;(10)墙体材料检验;(11)简易土工检验;(12)混凝土掺加剂检验;(13)防水材料检验;(1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15)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16)道路工程检测(不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等,以及其他招标人另行安排的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检测。
检测费用主要参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中无对应收费项目的,则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对应的收费单价。其中,地基与基础的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地基、复合地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单桩载荷试验、单桩低应变法检测、单桩与地下连续墙声波透射法检测的标准收费单价只计取实物工作费,技术工作收费、试验平台搭设费用、配重及项目试验设备吊装运输费用、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等其他措施、管理费用综合考虑到下浮比率中,招标人不予计取。
地基与基础的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地基、复合地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单桩载荷试验的实物工作费按照最大试验荷载值(500KN及以下按 500KN)分档计算,最大试验荷载值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
本项目检测分以下两个标段进行招标,请投标方对以下两个标段分别投标、报价:
标段一专项检测:(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室内环境监测;(5)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6)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标段二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检验;(5)墙体材料检验;(6)简易土工检验;(7)混凝土掺加剂检验;(8)防水材料检验;(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10)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11)道路工程检测(不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等。
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之工程检测(招标编号:GQTGC202308034E)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之工程检测(招标编号:GQTGC202308034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之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概况:
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建设1台145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海水直冷设施、所有配套管道系统及所有生产设施及附属系统生产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线区域范围内场地的三通一平、地基处理、主厂房、除氧跨、配电室及包含但不限于行车梁、照明、屋顶、通风暖通、消防系统等设施,同时包括红线区域范围内总图运输设施、电信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供配电设施、仪表及自动化信息化控制系统设施、对一期工程已建成的二期设备设施的清理修复及处理、应用软件、区域内的管网、道路、绿化、办公生活设施等相关配套系统。本次招标总建安费用预估为11176万元(不含增值税)。
2.1.2工程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区域内。
2.1.3工程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 工程检测招标内容及范围: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所有施工范围内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开展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室内环境监测;(5)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6)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7)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8)砂、石常规检验;(9)混凝土、砂浆检验;(10)墙体材料检验;(11)简易土工检验;(12)混凝土掺加剂检验;(13)防水材料检验;(1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15)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16)道路工程检测(不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等,以及其他招标人另行安排的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检测。
检测费用主要参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中无对应收费项目的,则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对应的收费单价。其中,地基与基础的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地基、复合地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单桩载荷试验、单桩低应变法检测、单桩与地下连续墙声波透射法检测的标准收费单价只计取实物工作费,技术工作收费、试验平台搭设费用、配重及项目试验设备吊装运输费用、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等其他措施、管理费用综合考虑到下浮比率中,招标人不予计取。
地基与基础的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地基、复合地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单桩载荷试验的实物工作费按照最大试验荷载值(500KN及以下按 500KN)分档计算,最大试验荷载值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
本项目检测分以下两个标段进行招标,请投标方对以下两个标段分别投标、报价:
标段一专项检测:(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室内环境监测;(5)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6)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标段二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检验;(5)墙体材料检验;(6)简易土工检验;(7)混凝土掺加剂检验;(8)防水材料检验;(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10)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11)道路工程检测(不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等。
2.3检测服务周期:426日历天(实际工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标段一专项检测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②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质量检测资质)。③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人员要求(具体检测项目拟派检测人员不低于下述要求):
异地检测要求:未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备案的异地检测机构,必须做出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需办理完属地备案手续,否则作自行弃标处理。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个及以上合同额在5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检测业绩。
3.1.2标段二见证取样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②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质量检测资质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类检测资质证书)。③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异地试验室要求:须满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规定,异地试验室还需提供从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中截图的异地试验室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检测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并能安排人员在现场及时见证取样,招标人不提供住宿及办公条件。
人员要求(具体检测项目拟派检测人员不低于下述要求):
3.2不接受近1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检测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交近六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检测设备和仪器要求:满足本项目及检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6分包
3.6.1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检测机构依法分包。
3.6.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与分包检测服务要求相符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7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报名费转账单据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2916150656@qq.com。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现场缴纳或以公司账号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转账形式不接受个人转账)
开户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跃进路支行
银行账号:7020 1015 2010 9000 0296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2023年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截止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2)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及地址:请邮寄到柳州市柳北区星湾巷黄村桂景湾别墅区A3区136-137号(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收件人及电话:陈承源 15347727673。[注: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投标文件”(须附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具体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且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逾期送达或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jb.com.cn)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3年9月6日
标段包编号:GQTGC202308034E
标段包预算:0元
标段包内容:程检测招标内容及范围: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所有施工范围内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开展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室内环境监测;(5)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6)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7)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8)砂、石常规检验;(9)混凝土、砂浆检验;(10)墙体材料检验;(11)简易土工检验;(12)混凝土掺加剂检验;(13)防水材料检验;(1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15)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16)道路工程检测(不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等,以及其他招标人另行安排的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检测。
检测费用主要参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中无对应收费项目的,则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对应的收费单价。其中,地基与基础的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地基、复合地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单桩载荷试验、单桩低应变法检测、单桩与地下连续墙声波透射法检测的标准收费单价只计取实物工作费,技术工作收费、试验平台搭设费用、配重及项目试验设备吊装运输费用、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等其他措施、管理费用综合考虑到下浮比率中,招标人不予计取。
地基与基础的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地基、复合地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单桩载荷试验的实物工作费按照最大试验荷载值(500KN及以下按 500KN)分档计算,最大试验荷载值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
本项目检测分以下两个标段进行招标,请投标方对以下两个标段分别投标、报价:
标段一专项检测:(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室内环境监测;(5)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6)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标段二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检验;(5)墙体材料检验;(6)简易土工检验;(7)混凝土掺加剂检验;(8)防水材料检验;(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10)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11)道路工程检测(不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等。
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之工程检测(招标编号:GQTGC202308034E)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之工程检测(招标编号:GQTGC202308034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之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概况:
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建设1台145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海水直冷设施、所有配套管道系统及所有生产设施及附属系统生产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线区域范围内场地的三通一平、地基处理、主厂房、除氧跨、配电室及包含但不限于行车梁、照明、屋顶、通风暖通、消防系统等设施,同时包括红线区域范围内总图运输设施、电信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供配电设施、仪表及自动化信息化控制系统设施、对一期工程已建成的二期设备设施的清理修复及处理、应用软件、区域内的管网、道路、绿化、办公生活设施等相关配套系统。本次招标总建安费用预估为11176万元(不含增值税)。
2.1.2工程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区域内。
2.1.3工程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 工程检测招标内容及范围: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所有施工范围内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开展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室内环境监测;(5)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6)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7)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8)砂、石常规检验;(9)混凝土、砂浆检验;(10)墙体材料检验;(11)简易土工检验;(12)混凝土掺加剂检验;(13)防水材料检验;(1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15)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16)道路工程检测(不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等,以及其他招标人另行安排的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检测。
检测费用主要参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中无对应收费项目的,则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对应的收费单价。其中,地基与基础的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地基、复合地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单桩载荷试验、单桩低应变法检测、单桩与地下连续墙声波透射法检测的标准收费单价只计取实物工作费,技术工作收费、试验平台搭设费用、配重及项目试验设备吊装运输费用、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等其他措施、管理费用综合考虑到下浮比率中,招标人不予计取。
地基与基础的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地基、复合地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单桩载荷试验的实物工作费按照最大试验荷载值(500KN及以下按 500KN)分档计算,最大试验荷载值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
本项目检测分以下两个标段进行招标,请投标方对以下两个标段分别投标、报价:
标段一专项检测:(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室内环境监测;(5)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6)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标段二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检验;(5)墙体材料检验;(6)简易土工检验;(7)混凝土掺加剂检验;(8)防水材料检验;(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10)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11)道路工程检测(不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等。
2.3检测服务周期:426日历天(实际工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标段一专项检测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②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质量检测资质)。③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人员要求(具体检测项目拟派检测人员不低于下述要求):
岗位 | 人数 | 学历专业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其他要求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本工程实验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 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 专职 |
专项检测人员 | ≧3 | 本工程实验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 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 专职 |
各专业配套的现场检测人员 | ≧4 | 各专业 | 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 |
检测人员以满足具体检测项目实际检测需求为准 |
异地检测要求:未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备案的异地检测机构,必须做出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需办理完属地备案手续,否则作自行弃标处理。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个及以上合同额在5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检测业绩。
3.1.2标段二见证取样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②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质量检测资质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类检测资质证书)。③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异地试验室要求:须满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规定,异地试验室还需提供从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中截图的异地试验室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检测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并能安排人员在现场及时见证取样,招标人不提供住宿及办公条件。
人员要求(具体检测项目拟派检测人员不低于下述要求):
岗位 | 人数 | 学历专业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其他要求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本工程实验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 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 专职 |
见证取样检测人员 | ≧2 | 本工程实验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 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 专职 |
各专业配套的现场检测人员 | ≧3 | 各专业 | 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 |
检测人员以满足具体检测项目实际检测需求为准 |
3.2不接受近1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检测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交近六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检测设备和仪器要求:满足本项目及检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6分包
3.6.1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检测机构依法分包。
3.6.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与分包检测服务要求相符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7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报名费转账单据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2916150656@qq.com。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现场缴纳或以公司账号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转账形式不接受个人转账)
开户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跃进路支行
银行账号:7020 1015 2010 9000 0296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2023年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截止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2)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及地址:请邮寄到柳州市柳北区星湾巷黄村桂景湾别墅区A3区136-137号(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收件人及电话:陈承源 15347727673。[注: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投标文件”(须附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具体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且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逾期送达或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jb.com.cn)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星湾巷黄村桂景湾别墅区A3区136-137号 |
联系人:尹工 | 联 系 人:陈工 |
电话:0772-2595995 | 电 话:0772-3353066 |
| 电子邮件:2916150656@qq.com |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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