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1322210200001848-XM001
二、项目名称:顺义区中医医院迁入新址所需信息化一期购置项目——第四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89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天瑞合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龙岗路51号院7号楼2层45室
中标金额:26.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思普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健商务大厦1604室
中标金额:62.5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中天瑞合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龙岗路51号院7号楼2层45室 911101086876125473 26.5 万元 北京思普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健商务大厦1604室 9111010872147402XA 62.5 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中天瑞合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正版化 / 1 26.5万元 26.5万元 1.6具有动态的可伸缩性以及全面的可用性和可靠性;支持VHD方式的虚机启动和部署等; 北京思普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党建、廉政风险及科研管理系统 / 1 62.5万元 62.5万元 中期监控-风险占比监控:风险占比监控、上级主管单位纪检考核指标库、本院监督指标库、岗位风险点库等;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第3包: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正式上线等工作;第4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第3包:孔东晟、陈小洁、徐德林、刘载文、周娜、袁仝、王晨 第4包:孔东晟、陈小洁、徐德林、刘载文、周娜、贾建鹏、付胜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3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招标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中医医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东街5号
联系方式:,010-89413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联系方式:白梦阳,010-63348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梦阳
电 话: 010-63348611
招标文件(第4包).pdf招标文件(第4包).pdf
小微企业声明函(第3包).pdf小微企业声明函(第3包).pdf
招标文件(第3包).pdf招标文件(第3包).pdf
小微企业声明函(第4包).pdf小微企业声明函(第4包).pdf
4 | 软件正版化 | 26.712 | 1项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软件正版化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
28 | 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和要求 | 针对近期国内新冠疫情发展情况,在此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对供应商参加项目开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供应商能够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参加项目开标等。在参加本项目的过程中,供应商须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应确保其委派到现场参加本项目开标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行程记录(通信行程卡信息)、北京健康宝健康码信息、核酸检测结果等符合北京市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地点的疫情防控要求、人员出入管理要求;(2)供应商应确保其委派到现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守项目开标现场管理规定以及现场疫情防控的规定(如:访客信息登记、测温、扫码查验、核酸检测结果查验、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限在指定区域内活动等);(3)供应商应确保对递交到现场的投标文件、样品实物(如有)、包装材料等实行必要的清洁、消毒等卫生安全措施。如涉及来源于境外的物资、包裹、文件,供应商应在递交前明确声明。因供应商未满足上述要求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
合计: |
3 | 党建、廉政风险及科研管理系统 | 63 | 1项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党建、廉政风险及科研管理系统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 |
28 | 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和要求 | 针对近期国内新冠疫情发展情况,在此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对供应商参加项目开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供应商能够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参加项目开标等。在参加本项目的过程中,供应商须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应确保其委派到现场参加本项目开标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行程记录(通信行程卡信息)、北京健康宝健康码信息、核酸检测结果等符合北京市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地点的疫情防控要求、人员出入管理要求;(2)供应商应确保其委派到现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守项目开标现场管理规定以及现场疫情防控的规定(如:访客信息登记、测温、扫码查验、核酸检测结果查验、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限在指定区域内活动等);(3)供应商应确保对递交到现场的投标文件、样品实物(如有)、包装材料等实行必要的清洁、消毒等卫生安全措施。如涉及来源于境外的物资、包裹、文件,供应商应在递交前明确声明。因供应商未满足上述要求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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