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综合实训楼工程全过程消防查验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25.3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38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财经学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广西财经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现就我校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综合实训楼工程全过程消防查验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综合实训楼工程全过程消防查验项目
      二、上限控制价: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小写)¥253800.00。
      三、工程概况与服务内容
      (一)建设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
      (二)建设规模: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综合实训楼工程用地面积约29亩,建筑面积约14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设备购置及室内外绿化、室外道路综合管线、消防设施等附属配套工程。建设规模以通过规划审批部门审批的总平图及方案为准。
      (三)采购内容: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综合实训楼工程全过程消防查验服务。
      (四)服务周期:自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消防验收备案或工程竣工验收之日(以孰晚之日为准)止。
      (五)工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六)服务范围及要求:1.按照《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细则(试行)(桂建发〔2020〕18号)规定的程序、内容要求组织开展查验,提交包含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消防查验合格内容和《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填报、编制消防查验报告,完成消防验收备案等工作。
       2.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发〔2019〕14号)、《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细则(试行)》(桂建发〔2020〕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重点工作的通知》(桂建消〔2021〕1号)要求,对项目的消防查验内容进行客观公正的消防设计查验,做到消防查验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并出具合格的消防查验报告。
       四、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须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已备案,可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出具带有二维码的合法查验报告。
      (四)供应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报中,未被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
      (五)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价要求
总价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上限控制价。
       七、付款方式 
       每次请款申请经业主审核通过后,自收到合格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成交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
     (二)供应商提交包含该建筑单体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消防查验合格内容和《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填报、编制消防查验报告,完成消防验收备案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工作后,支付至成交金额的100%。
       八、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及利润等一切费用,并应综合考虑到现场条件、人工、材料价格波动、法律、法规、条例所作规定以及按合同条件进行实施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因素)。
       九、履约保证金
    (一)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历天内按成交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比例为2%),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三)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本工程完成消防验收备案的时间段。
    (四)本工程完成消防验收备案后,自成交供应商提交返还申请材料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财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明秀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611957485481
      十、责任与义务
     (一)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本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成交供应商不能以任何形式和方式向业主收取或追索任何费用。
     (二)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成果或自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整改意见后,成交供应商未在3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的,从应完成日期的次日起计算,超过5日历天,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因业主原因,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成果或逾期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成果修改的,周期顺延,不增加费用。
       (三)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逾期交付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成果或逾期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成果修改的,视为违约,成交供应商每日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四)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成果无法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已完成的成果归业主所有。
       十一、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71-3858389。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人应于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上午09:00-12:00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交至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行政楼319室,文件接收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71-3842312;18878951557。
       报价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递交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递交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十三、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格式自拟,授权委托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五)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六)报价单一式一份(格式按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提供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无效报价情形
       (一)不接受邮政快递送达方式报价,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未按照报价单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文件用大号不透明信封可靠密封(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的将予以拒收),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本询价公告“十三、报价文件内容”要求的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报中,被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无效报价处理。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及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十五、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十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一)竞争不足三家供应商的,评审结果经报评审小组同意后,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二)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三)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广西财经学院基本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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