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将乐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97.7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366697834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先生1806588959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发改审批〔2022〕9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此招标项目建安造价约597.772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涵盖水木玉华小区东苑、水木玉华小区西苑、水木金华小区、龙华佳苑、日照东门一期、盛亚小区、物流园一期、物流园二期等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977728(其中暂列金284654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及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且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类别:GB1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3)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 09:00:002024年9月29日 18: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他形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30号,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66978344,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府前路澜泊湾6栋201号,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65889597,传真:/

联系人: 江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598-232224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0598-226716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