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文件公示
金额
1092.2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153(fw)
预算金额1092.25万元
招标公司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女士0575-86239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文件公示
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文件(公示稿)现向社会公众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本招标文件有相关意见或合理化建议的,请反馈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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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
地址 |
新昌县南明街道湖滨一路51号 |
邮编 |
312500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5-8623969 |
传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
地址 |
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
邮编 |
312400 |
联系人 |
孙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5-83176688 |
传真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7月9日08时30分至2022年7月11日17时30分(不少于3日) (截止日为国家法定休假日的,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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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或建议的反馈方式 |
1、传真(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的请签署本人姓名,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电子邮箱:824811638@qq.com(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照片或电子扫描件形式反馈;个人名义的请签署本人姓名,以电子照片或电子扫描件形式反馈,并在邮件中附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或电子扫描件); 3、其他:/。 |
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2153(FW)
招标人: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22153(FW)
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
2206-330624-04-01-103341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设计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85亩,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0000㎡,设床位350张,月子中心50床,托育服务中心托位100个,
车位500个以上。
1.2招标范围为新昌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在业主单位提供的概念性方案基
础上,进行优化与调整设计,内容包括:
1.2.1设计范围
本项目为设计总包,设计内容包含不限于: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含基坑
围护和土方平衡)、给排水、电气、暖通设计、医疗专项设计(医用气体、医用净化工程、
纯水系统、辐射防护、物流传输、智能被服污物回收系统、污水处理、实验室工艺等)、
人防设计、景观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外立面装饰(幕墙设计)、泛光照
明设计、标识导向系统(含交通标识标线、人防标识)、消防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市政
配套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变配电设计、BIM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厨房工艺设计、直升
机停机坪设计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
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上内容包含设计范围内的概念方案优化与调整设计(含投资
估算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等)、施工
图设计(含概算调整等)以及相关审批、报批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设计的后续服务等,
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应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项目总投资6.9亿元,其中建安费(含设备)
6亿元。
其中大楼泛光照明、幕墙、医疗专项等设计需要进行专项方案设计,达到建设方要求
后方可开展施工图设计等由专业厂家深化设计或提供参数的,需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按院
方要求预留空间及接口。
组织项目考察和进行设备选型论证,满足绿建标准及运营期能耗需求。
1.2.2深度要求
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版
深度要求,且技术指标明确,设备主要参数明确、数量可靠;满足职能部门审批要求,满
足清单编制要求,满足设备采购、施工招标要求。
1.2.3工程概念方案优化与调整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相关行政部门审
批要求直至审批完成,配合施工单位达到争创“钱江奖”评定标准。
1.3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南明街道棣山村电站南侧与甘棠新村之间,东靠绿地,
西临东环路,北临停车场,南为甘棠新村。
1.4工期:概念方案优化与调整设计10天,初步设计30天,施工图设计55天。启
动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为满足项目整体建设目标,建设单位可要求各阶段各专业快
速平行推进。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证书和
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3.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或“浙江CA互认”APP扫码登录“新昌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TPBidder”,在本
公告下方下载发包文件。
3.4潜在投标人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申请办理介质
CA或者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手机扫码下载“浙
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详见《浙江CA签章互认操作指南》)。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4.2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传输。
5.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5.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公告;
5.2多媒体介绍光盘递交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招标,投标人须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5.4投标人现场开标观摩地点:因疫情原因,投标人不能现场观摩。投标人可通过新
昌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观看开标过程。
5.5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0.191.226.169:8085/BidOpening/
bidopeninghallaction/hall/default,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新昌不见面开
标大厅,使用CA锁或“浙江CA互认”APP扫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开标时如有疑问,
可拨打86125372咨询。
5.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议期间须及时关注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并按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特别注意:各潜在竞包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计价软件问题请咨询各自计价软
件公司,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
QQ559636749;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8.联系电话和联系人:0575-83176688孙女士(代理机构)
0575-8623969王女士(招标人)
招标人: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格式
第四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六章设计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 | 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2 | 建设地点 | 新昌县南明街道棣山村电站南侧与甘棠新村之间,东靠绿地,西 临东环路,北临停车场,南为甘棠新村。 |
3 | 建设规模 | 总占地面积 85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70000㎡,设床位 350 张, 月子中心 50 床,托育服务中心托位 100 个,车位 500 个以上。 |
4 | 承包方式 | 设计服务总承包 |
5 | 质量标准 |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
6 | 招标范围 | 1.设计范围 本项目为设计总包,设计内容包含不限于:总图设计、建筑 设计、结构设计(含基坑围护和土方平衡)、给排水、电气、暖 通设计、医疗专项设计(医用气体、医用净化工程、纯水系统、 辐射防护、物流传输、智能被服污物回收系统、污水处理、实验 室工艺等)、人防设计、景观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智能化设 计、外立面装饰(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识导向系统 (含交通标识标线、人防标识)、消防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市 政配套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变配电设计、BIM 设计、绿色建筑 设计、厨房工艺设计、直升机停机坪设计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 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 有的专项设计。以上内容包含设计范围内的概念方案优化与调整 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初步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等)、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等)以 及相关审批、报批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设计的后续服务等,所 提供的设计成果应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项目总投资 6.9 亿元, 其中建安费(含设备)6 亿元。 |
序 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其中大楼泛光照明、幕墙、医疗专项等设计需要进行专项方 案设计,达到建设方要求后方可开展施工图设计等由专业厂家深 化设计或提供参数的,需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按院方要求预留空 间及接口。 组织项目考察和进行设备选型论证,满足绿建标准及运营期 能耗需求。 2.深度要求 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 定》(2016 年 11 月)版深度要求,且技术指标明确,设备主要参 数明确、数量可靠;满足职能部门审批要求,满足清单编制要求, 满足设备采购、施工招标要求。 3.工程概念方案优化与调整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 满足相关行政部门审批要求直至审批完成,配合施工单位达到争 创“钱江奖”评定标准。 | ||
7 | 工期要求 | 概念方案优化与调整设计 10 天,初步设计 30 天,施工图设 计 55 天。启动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为满足项目整体建设 目标,建设单位可要求各阶段各专业快速平行推进。 |
8 | 建设资金来源 | 自筹 |
9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 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的独立法人。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国家一级 注册建筑师职业证书和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序 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0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合格条件见附件 1 |
11 | 设计费用报价 |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 1092.25 万元(国 家取费标准计费的 72%),本招标项目的风险控制价为 910.21 万 元 (国家取费标准计费的 60%)。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 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 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 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 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 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实 际设计费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费为基数,结合中标让利率 计算。费用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中标方若无相 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由中标方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其他专业设计 单位进行设计,但须经发包方认可,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
12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3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汇票、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 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发包人已委托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 收代付。 收款单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注:需通过基本账户缴纳。未缴、错缴、非基本账户缴纳、缴纳 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等情况都认定为“未缴纳”(确 保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正确)。 |
序 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注:需办理电子保函的,请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业务系统)首页-电子保函处办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包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其余投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予以退还(按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 议; 2、投标单位递送竞包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竞包文 件; 3、投标人有串通竞包行为的; 4、业绩、资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等方面弄虚作 假的; 5、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没收保证金情 形的。 | ||
14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2、中标候选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另行 提供若干纸质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文本为 A3 规格)。 注:本项目开标、评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开 标、评标过程中出现停电、自然灾害、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 导致无法进行电子招投标的,则延期开标。 |
16 | 不见面开标系统及 招标相关要求 | 1、本项目开标会议时间为:详见公告;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 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 30 分钟后,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 |
序 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过后,仍未解密的,视作放弃投标。 2、投标人现场开标观摩地点:因疫情原因,投标人不能现场观 摩。投标人可通过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观看开标过程。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220.191.226.169:8085/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 ion/hall/default;请各投标单位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新昌不 见面开标大厅,使用 CA 锁或“浙江 CA 互认”APP 扫码登录,完 成远程开标。 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议期间须及时关注新昌不见面开 标大厅,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 ||
17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2 |
18 | 履约担保金额 |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转账或保函形 式) |
19 | 设计补偿费 | 对中标人除外的资信技术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各给予一次性补偿 5 万元,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投标人,设计方 案及相关知识产权归中标人所有,投标人须无偿提供相关设计文 件的电子文件。 |
20 | 备案要求 | 预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到县政务服务办办理绍兴市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 http://zjcs.sxbm.sx.gov.cn/)信息登 记备案手续,作出执业诚信承诺,统一纳入绍兴市“中介超市一 张网”管理,按要求公布有关信息,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的监 督。并凭备案信息单领取中标通知书。 |
21 | 交易服务费 | 根据《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公布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绍市政服发【2019】6 号)计取。 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各承担 50%。 |
22 | 其他 | 1、概念性方案设计补偿费(共计 42 万元)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 前支付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名单由发包人提供。 |
图以JPGE或PDF格式,光盘存储。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30天。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15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
工程设计文件。
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包括审查会议、政府相关部门
及第三方独立审查机构的独立审查,具体时间安排由发包人根据设计进度计划和审查具体
时间另行确定。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15天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
合服务。
9.3在工程实施阶段,设计院相关设计人员应根据业主要求随时到达现场,及时协调
和解决设计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实施中重要阶段或遇到重大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
求及时派遣设计小组赶赴现场。及时派员参加各类图纸交底、会审、相关会议,及时参加
各类验收,参加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参加的工作。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设计费支付约定:方案通过审查同意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初步
设计完成并通过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施工图图审合格后15个工
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50%;所有项目设计完成并通过图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
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同时退还履约担保),待工
程结算审计后付清余额。设计人申请款项前除提交设计成果以及相应通过审核的依据外还
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迟延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发包
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设计人账户。
10.2签订合同前,设计人须缴纳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保函形式),竣
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担保金(无息)。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7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15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1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需(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供项目实施周期内针对本项目使用。
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供项目实施周期内针对本项目使用。
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承
担。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
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付款双倍返还给发包人。
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
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减设计费2万元,延迟30天
以上的,发包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已付设计费应全额返还,并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已付设计费应全额返还。
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发包
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整改,若设计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整改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万元;累计发生3次(含)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设计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应在
本项目可研批复的投资限额范围内展开设计,因设计原因导致概算超估算、施工图预算超
概算的,除无条件返工调整外,并均按总设计费的2%进行处罚。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应向发
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累计发生3次(含)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设计人承
担全部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6.合同解除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
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
17.争议解决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其他
18.1对于设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处罚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
中扣减,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或无法抵扣的,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期设计费中扣减。
18.2设计人须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免费提供后期设计指导,负责对其实
施项目提供现场服务,并要求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电话后24个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
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18.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
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
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
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附件
附件1: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2: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3:设计进度表
附件4: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5: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1: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 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 宜 |
1 | 概念方案优化与调整设计文件 | 10 天 | ||
2 | 初步设计文件 | 30 天 | ||
3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55 天 |
根据发包人要求无偿提供。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
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提供。
2.上述设计时间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
设计文件时。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
求提供。
附件2: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 资格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项目组成员 | 二、项目组成员 | 二、项目组成员 | 二、项目组成员 | 二、项目组成员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 副负责人 | ||||
建筑专业 负责人 | ||||
结构专业 负责人 | ||||
给水排水 专业负责人 | ||||
暖通空调 专业负责人 | ||||
建筑电气 专业负责人 |
附件3:
设计进度表
附件4: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每人每次不超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的设计费,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批准(或通过审查的施工
图设计)的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或费率)核定,多退少补。
(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
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4)其它:无。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方案通过审查同意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评审后15日内
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施工图图审合格后15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50%;所有项目设计完
成并通过图审后15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至合同价
的95%(同时退还履约担保),待工程结算审计后付清余额。设计人申请款项前除提交设
计成果以及相应通过审核的依据外还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
迟延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5: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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