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起点~金融岛站施工阶段地质补充勘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SJYJY-20230740)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
2 |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合格 | |
3 |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合格 |
公示时间: 2023年 10月19日17:00 至 2023年10月23日16: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附件:评标报告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 020-86664001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大院
联系电话: 020-86669951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0月19日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起点~金融岛站施工阶段地质补充勘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 ||||||
评审报告 | ||||||
【招标编号:SJYJY-20230740】 | ||||||
招 标 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评 审 委 员 会 | ||||||
2023年10月16日 |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 | ||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起点~金融岛站施工阶段地质补充勘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SJYJY-20230740)于2023年10月16日10:00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企业管理部三楼进行开标。之后,于2023年10月16日10:00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企业管理部三楼进行评审。评审情况如下: | ||
一、 项目概况和招标情况 | ||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起点~金融岛站施工阶段地质补充勘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及相关服务,项目控制价为78.76万元人民币。 | ||
本项目于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www.mtrmart.com)上发布比选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00,共3名参选人报名参加,分别是: | ||
序号 | 报名单位名称 | |
1 | 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2 |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 |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00 ,本项目共收到3份比选响应文件,如下: | ||
序号 | 报名单位名称 | |
1 | 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2 |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 |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二、评审组织机构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依照评审办法相关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管理条例、并结合本次采购的特点选定。本次评审委员会评委人数为3人,组成如下:许中伟、刘亮、王百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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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办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审办法为:暂定税前(即不含税)总报价最低者中选法 |
四、评审基本情况 |
评审委员会依据比选文件、比选公告以及澄清补充文件等有关的评审办法,对所有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评审,得出了最终的评审结果。 |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在通过价格符合性审查的参选人中,进行评审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选候选人至第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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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 | 税前总价 (人民币/元) | 税率 | 税后总价 (人民币/元) | 结果 |
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742403.95 | 6% | 786948.19 | 第1中选候选人 |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742731.15 | 6% | 787295.02 | 第2中选候选人 |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42992.91 | 6% | 787572.48 | 第3中选候选人 |
五、评审工作评价 | ||||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起点~金融岛站施工阶段地质补充勘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的评审在评审委员会、评审见证和监督人员的共同辛勤工作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并顺利完成。 本次评审中,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办法的暂行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据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评审办法,按预定的程序完成了全部评审工作。各评委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科学选优”的原则,严肃、认真独立完成了各项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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