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为促进审判流程再造,破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和调卷难等难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以困扰法官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为主线,建设我院集中送达服务平台新模式,需要购买以下相关服务: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要求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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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送达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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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1.要求专员和当事人确认是否进行电子送达,和当事人核对文书内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电话和住址等工作,实现文书检查、电子文书签收跟踪全过程。
2.要求实现做到电子送达电话催收,最少一个电子送达实现一次电话催收的要求;
3.要求负责发送的文书进行跟踪催收,并检查签收情况等,对短信没有签收成功的情况下,进行电话催签跟踪;
4.要求专员的上下班时间、午休时间、节假日等依据法院规定执行,服从所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5.要求实现通过对送达业务的了解和送达外包服务的实践,整理出符合所在法院工作流程、工作实际的送达专员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
6.要求送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送达成功与否须经审判团队确认;
7.要求专员电话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知当事人开庭/谈话时间、地点及告知相关事项;
(2)根据需要制作电话通知情况的工作记录
8.要求专员所做的与送达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1)对新收案件整理、排序、登记、分类;
(2)审判团队提出的其他与送达相关的辅助工作;
(3)定期上报工作量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拨打电话次数、电子送达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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