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蚌埠某部快递综合服务驿站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JJSG-F3074
三、项目概况:
项目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主要服务要求 |
蚌埠某部快递综合服务驿站项目 |
1 |
项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
安徽省蚌埠市、安徽省滁州市 |
建立统一、标准、规范、公共的第三方快递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快递的集中运营和管理工作。 |
说明 |
1、本项目在采购单位的监督下,报价方采用自主经营及管理、自负盈亏的形式进行运作,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所有与快递运营有关的费用均由报价方承担,包含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节假日加班工资、社保、医保、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保险以及工作服装费、各项岗位培训费、行政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2、报价方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报价方建设、装修及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4、报价方为学校教职员工免费派发快递,按优惠价格邮寄快递。报价方应遵守采购机构及被保障单位的规章制度(如安全保密规定和管理制度等),若因报价方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报价方承担全部后果。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5、其他要求:定期组织满意度问卷调查,测评满意度均应在85%以上。不允许经营与快递无关的有偿性服务活动,负责打扫场所环境卫生和垃圾清倒。 6、设施设备要求:报价方必须保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秩序规范,服从采购机构管理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检查设备,如包裹安检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 7、报价方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为学员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在固定时间、场所提供寄件服务。 8、报价方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9、报价方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设置经营点。 10、报价方须按照采购方需要做好快递运营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无;
※3.最低优惠率:优惠率不得低于12%;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不接受具有港、澳、台背景及外国国籍人士。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四)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1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申领的无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6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一)项第4款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2.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书面声明;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912884134@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1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助理
移动电话:17625070653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移动电话:19810609552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