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
金额
36.6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wzc320700000202300189
预算金额36.62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0518-809898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二 )(招标编号:LWZC32070000020230018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二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6.6248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司法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连云港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二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连云港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二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 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各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凭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报 名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LWZC320700000202300189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二 )
预算金额:人民币 366248 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连云港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备,以满足市司法局日常工作的 需要。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 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 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
地点: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方式:各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凭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 办人身份证(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江苏四 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报名并有偿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编制要求:本项目须提供书面投标文件,整套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 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 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若因 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 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0518-85318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 联系方式:孙工 0518-80989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处
电 话:0518-85318029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1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司法局
地 址:/
联 系 人:周处
电 话:0518-853180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 联 系 人: 孙工
电 话: 0518-80989868
电子邮件: 17927416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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