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2025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公开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ncw-2024-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集宁车务段
招标联系人-0474-22438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2025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公开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W-2024-15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集宁车务段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2025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公开采购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由于受技术、设备、能力条件限制,集宁车务段没有专业车辆修理人员及设备场地,自身不具备车辆修理能力,同时我段管辖点多、线长,车辆类型多维修难度大,为保证全年车辆安全行驶,公开采购集宁车务段2025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企业独立法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证明)。

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共同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机动车三类及以上修理资质(汽车维修)等公告要求资质复印件。

5.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8.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9.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10.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11.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三类(含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证明)原件备查。

12.请携带报名表、报名承诺书原件在开会当日报到时递交。

13.报价文件书写要求。 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应装档案袋内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审验资格时统一开封。报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①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报价人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报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③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价人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④投标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

14.集宁车务段对报价人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质量缺陷、故障有权进行索赔。

15.报价要求为不含税价格,并在报价表下方注明税率。

16.报名后集宁车务段对维修场所进行考察,确定是否符合集宁车务段对汽车维修的报名条件。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集宁车务段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11月1日08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集宁车务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1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集宁车务段。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宁车务段

     详细地址:集宁车务段

     电话:0474-2243839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集宁车务段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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