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安市高速公路新增及维修高速公路卡口、区间测速相关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42.3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zb2023-ya-06
预算金额342.3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小龙0911-8228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延安市高速公路新增及维修高速公路卡口、区间测速相关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08: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安市高速公路新增及维修高速公路卡口、区间测速相关设备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4月27日 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B2023-YA-06

项目名称:延安市高速公路新增及维修高速公路卡口、区间测速相关设备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23,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定制化开发及情指勤督系统建设、实时路况信息及可视化展示软件):

合同包预算金额:45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应用软件

定制化开发及情指勤督系统建设、实时路况信息及可视化展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4,000.00

45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

合同包2(高速公路前端卡口设备更新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1,43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3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交通管理设备

高速公路前端卡口设备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31,000.00

1,431,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

合同包3(高速公路前端卡口设备新建):

合同包预算金额:1,538,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38,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交通管理设备

高速公路前端卡口设备新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38,200.00

1,538,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定制化开发及情指勤督系统建设、实时路况信息及可视化展示软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合同包2(高速公路前端卡口设备更新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合同包3(高速公路前端卡口设备新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定制化开发及情指勤督系统建设、实时路况信息及可视化展示软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含2021年年度报告或2022年年度报告);
3.2委托代理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3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高速公路前端卡口设备更新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含2021年年度报告或2022年年度报告);
3.2委托代理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3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高速公路前端卡口设备新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含2021年年度报告或2022年年度报告);
3.2委托代理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3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4月4日 至 2023年4月1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4月27日 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洽谈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进行备案登记;

3)报名方式: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4)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5)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投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本项目不面向微小企业采购;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地址:延安市河庄坪

联系方式:13369263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轩辕大道五地块898创8空间二楼207室

联系方式:0911-8228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龙

电话:0911-8228882

陕西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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