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周边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投标邀请函
投标剩余时间6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中闽环顺【2024】招008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136669344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闽环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先生136569916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0
公告正文
中闽环顺【2024】招0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周边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闽环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单位有:福建省鑫阳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远胜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鑫中天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2)工程建设规模: 约136万。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少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6)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4年12月31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01月10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中闽环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电话:13666934400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闽环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
电话:13656991697
联系人:林先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周边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闽环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单位有:福建省鑫阳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远胜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鑫中天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2)工程建设规模: 约136万。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少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6)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4年12月31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01月10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中闽环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电话:13666934400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闽环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
电话:13656991697
联系人: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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