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 2024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铁岭市 2024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24 年全省普 通国省道路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4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铁岭市 2024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3〕31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铁岭市 2024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铁岭市境内。主要涉及草开线、东张线、京抚线、开奈线、沈阳环线、新梨线等 6 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有增设交通标志 10 套, 增设、补划标线 588 平米,增设 A 级路侧钢护栏标准段 540 延米、钢护栏端头4 处、桥梁连接过渡段端头 1 处,增设道口标柱 18 根、爆闪灯 16 处等。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名称 |
工程內容 |
项目金额 |
备注 |
铁岭市 2024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
增设交通标志 10 套,增设、补划标线 588 平米,增设 A 级路侧钢护栏标准段 540 延米、钢护栏端头 4处、桥梁连接过渡段端头 1 处,增设道口标柱 18 根、爆闪灯 16 处等。 |
29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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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4 年 7月 1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以上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项要求: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工程验收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2)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工程验收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 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8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 《 辽 宁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http://www.lntb.gov.cn/)、《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道市府路 17 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4-72813088
招 标 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道市府路 17 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24-7287008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8 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宋宣伯
电 话:024-31319733
传 真:024-31319733
电子邮件:327278483@qq.com
2024年 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