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北部(蒋村)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401.5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16-8839
预算金额401.5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北部(蒋村)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北部(蒋村)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16-8839]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01-03 23:59 至 2017-01-06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主)广州市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主)广州天穗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天津市勘察院 (主)广州市从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 401.52 364.23 404.6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朱明/4400242-005 余东岩/4400703-004 曾漫江/4401569-003

(主)四川中恒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主)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主)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工程勘察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1.4.2要求
(主)广州承总设计院(成)中交广州水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工程勘察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1.4.2要求
(主)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永基建筑基础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工程勘察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1.4.2要求
(主)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工程勘察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1.4.2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82615820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联系电话:020-32821156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7-01-03 23:59
专家评审意见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北部(蒋村)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16-8839]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01-03 23:59 至 2017-01-06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主)广州市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主)广州天穗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天津市勘察院 (主)广州市从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 401.52 364.23 404.6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朱明/4400242-005 余东岩/4400703-004 曾漫江/4401569-003

(主)四川中恒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主)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主)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工程勘察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1.4.2要求
(主)广州承总设计院(成)中交广州水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工程勘察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1.4.2要求
(主)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永基建筑基础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工程勘察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1.4.2要求
(主)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工程勘察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1.4.2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82615820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联系电话:020-32821156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7-01-03 23:59
发布人 许嘉健
发布日期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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