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公务用车租赁的在线询价结果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122767064798
预算金额2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公务用车租赁的在线询价结果
基本信息
询价单编号 2018122767064798 采购目录 其他服务 项目优先级 非紧急
报价开始时间 2018-12-27 11:19:59 报价截止时间 2019-01-04 15:00:00 供应商规模要求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浙江省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询价商品清单
商品名称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建议品牌及型号 数量 控制总价(元)
商务车(一) 主要参数:7座别克商务车GL8或同级别品牌车型,杭州市区牌照(浙A),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车龄4年以内,公里数15万以内。
次要参数:
1辆/三年 210000.00
附件
2018.12.27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文件.doc
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浙江省 杭州市 桐庐县 凤川街道 桐庐县环城南路66号杭州商学院
备注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12. 租赁期间,非经投标人同意,不得把租赁车辆转租或转借与第三人使用,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营利性活动以及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13. 租赁期间,投标人不得解除租赁协议。 14. 采购人因工作实际需要,在约定的租赁期间届满前,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协议。租赁协议解除后,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由采购人给予投标人一定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租赁期间届满前解除租赁协议的,租金应当按照实际租赁日期结算。 其他说明: 1.成交人提供的成交产品,必须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如有不符,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内容要求确定投标报价。包括车辆费(包括附件)、运输装卸费、税费等一切费用,为交钥匙工程,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总项目中,除设计变更外,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2、1. 租赁期为3年,自采购人书面实际签收车辆之日起。 2. 租金按年支付,自签收车辆之日起1个月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在投标人提供正式发票后30天之内予以支付,税费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性能及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投标人供应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车辆未达标准而引起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更换,保证采购人的使用,更换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车辆保险按采购人要求购买险种,由投标人代为购买,保险费由采购人承担,投标人凭保险费发票向采购人结算。 5. 投标人积极做好采购人租赁车辆的年检工作,保障采购人对车辆的有效租赁使用。 6. 租赁期间,采购人拥有租赁车辆的占有、使用权。 7. 租赁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定期保养费以及违章和事故赔偿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8. 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的,采购人应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向保险公司报案,采购人必须协助投标人办理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该项损失由采购人承担。 9. 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保险范围以外的损害后果时,投标人应依照诚信原则,积极主张权利,协助维护采购方合法利益,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放弃权利和承担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以外的义务。 10. 租赁期间,采购人应承担由于交通违章、肇事等违法行为所产生的行政法律责任。因采购人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损害,投标人已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采购人应当向投标人作出相应补偿。 11. 租赁期间,投标人协助采购人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如先由投标人垫付的,保险索赔后金额全数归还投标人,不足部分由采购人补足给投标人。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 具有汽车租赁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成交结果信息
中标供应商 杭州碧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总价(元) 165000.00 报价时间 2019-01-02 10:31:27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商务车(一) 7座别克商务车GL8或同级别品牌车型,杭州市区牌照(浙A),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车龄4年以内,公里数15万以内 7座别克商务车GL8或同级别品牌车型,杭州市区牌照(浙A),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车龄4年以内,公里数15万以内 1 165000.00
参与报价供应商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时间
1 杭州碧蓝科技有限公司 2019-01-02 10:31:27
2 绍兴市越城区苏氏贸易商行 2019-01-04 14:26:11
3 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02 10:35:02
4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02 14: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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