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管内客运办理站消毒、杀虫、灭鼠
技术服务外包
(编号:zzcwdyw2024001号)
招
标
文
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二O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对管内客运办理站“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漳车段招(业字)2024001号),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公开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名称: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2号漳州车务段
邮编:363000
联系人:樊惠荣
联系电话:市电:0596-6366292,13799076215
二、招标内容:
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外包包件,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三、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采用有限价的公开竞价招标方式。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3.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投标人具有与投标相符的营业规模和范围,具备市级及以上病媒协会颁发的专业资质。
5.投标人的从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病媒防制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应熟悉铁路客运业务及相关规定、要求、标准。
6.投标人须为服务商,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技术及其他要求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2.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
3.《铁路车站、旅客列车监测管理办法》(铁卫防(1992)20号);
4.《铁路车站、旅客列车鼠蟑等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铁教卫〔1997〕104 号)。
六、招标日期和安排: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拟定2024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单位自带投标文件到开标现场,并参加开标。
2、开标时间:拟定2024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开标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2号漳州车务段8楼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二○二四年八月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资质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供应商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3.投标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投标供应商具有与投标相符的营业规模和范围,具备市级及以上病媒协会颁发的专业资质。
5.投标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病媒防制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应熟悉铁路客运业务及相关规定、要求、标准。
6.投标供应商须为服务商,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明确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投标人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并密封包装,在正面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密封袋封口处注明“于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按手印。
5.投标人应对邀请招标文件进行研究分析,并在对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编写投标文件。
6.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满足要求:
6.1 编制目录。
6.2 投标函(见附件二)。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投标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书见附件三、委托书见附件四)。
6.4 本次投标报价为包干价,报价表中各栏除“说明”栏外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
6.5投标报价货币种类:人民币。
6.6 报价表(附件五)
6.7投标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6.8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6.9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简介(包括人员、技术力量、设备工具、服务经验、业绩等的说明)。
6.10车站消毒、杀虫、灭鼠作业服务方案:包括作业流程、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含作业人员、办事处设置)、检查自控措施、“消毒、杀虫、灭鼠”设备投入及质量控制措施、规章制度、配合车站做好突击卫生、季节性运输、专运、重点任务的应急方案)。
6.11 无纠纷或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证明承诺。
6.12 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
6.13 其他资料(供应商信息表原件、取得的各类证书等,可提供各种荣誉奖项证书等投标供应商作为响应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投标日程安排及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2号漳州车务段6楼。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漳州车务段组织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并可能就具体内容与竞标人代表进一步谈判。
3.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止。
六. 评标小组的组成
招标组织单位将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后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由车务段纪检部门监督。
七.投标程序
1. 评标委员会审阅投标文件,首先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须知的各项要求及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然后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评标委员会将按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价进行评审,必要时向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质询以确定其报价的合理性。
3.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后,在招标控制价格范围内,最低投标价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4.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漳州车务段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将推荐结果报车务段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中标、落标通知及对中标单位的要求
1.定标后,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九.中标经济合同的签订
1.投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五日内,在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与招标方指定单位签订经济合同。
2.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应按合同及时履约。
十二.本投标须知未尽事宜,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负责解释。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
1.招标项目概况
泉州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 .9万平方米,并设4 座站台;晋江站站房建筑面积约1 .1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惠安站站房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安溪东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南安北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永春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德化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7个车站的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7万元/年.
泉州南站站房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并设3座站台;泉州东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泉港站站房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3个车站的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2万元/年,含6%税。
漳州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 .9万平方米,并设4座站台;漳浦、云霄、诏安、角美站站房建筑面积各约0.4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5个车站的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5万元/年,含6%税
2.招标项目要求
(1)作业范围及内容:承担包件所属范围场所(站台、候车室及附属场所、售票厅、售票房、站前广场、职工食堂等)的杀虫、灭鼠工作。
(2)作业频次:原则上每月一次进行灭鼠和每两月一次消杀,夏季高温或因特殊情况需要时(如遇全国、省、市、铁路总公司、路局卫生大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突击实施“双灭”作业,
(3)发生重大传染病,可能对车站公共场所构成威胁时,及春运等旅客候车拥挤易引发疾病传播时,乙方接到甲方安排的消毒后,应及时对其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作业。
(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消杀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选取高效低毒的杀虫灭鼠药物,交替使用,以防抗药性,达到最佳杀灭效果。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价表、廉洁承诺书和合同格式:(具体见附件)
附件一:
包件号 |
技术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车站概况 |
招商最高限价( (万元/年)) |
服务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
1 |
客运办理站“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 |
泉州、晋江、惠安、安溪东、南安北、永春、德化站、泉州南、泉州东、泉港站范围场所(站台、候车室及附属场所、售票厅、售票房、站前广场、职工食堂等) |
泉州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 .9万平方米,并设4 座站台;晋江站站房建筑面积约1 .1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惠安站站房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安溪东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南安北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永春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德化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泉州南站站房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并设3座站台;泉州东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泉港站站房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 |
9万 (含6%税) |
1 |
0 |
|
2 |
客运办理站“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 |
漳州、漳浦、云霄、诏安、角美站范围场所(站台、候车室及附属场所、售票厅、售票房、站前广场、职工食堂等) |
漳州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 .9万平方米,并设4 座站台;漳浦、云霄、诏安、角美站站房建筑面积各约0.4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 |
5万 (含6%税) |
1 |
0 |
附件二:
投 标 函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的邀请招标文件,我单位在踏勘了服务作业现场和研究了邀请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合同条件,我方决定参加第 包件项目的投标。
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接受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本投标文件连同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有关承诺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
三、若我方落标,我方将表示理解和接受。
四、我单位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⑴完全响应、认可招标文件条款。
⑵愿意按照国家法律(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⑶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尽快签订合同和有关协议,并按期、按质实施合同内容。
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承担责任,情节严重招标人可以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⑸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有关约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做好投标及签署漳州车务段管内客运办理站
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外包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 权 书
本授权书申明:
(单位注册地点)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单位任命: (姓名) (职务)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 项目的邀请招标工作中,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人代表签章:
代 理 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五:
漳州车务段管内客运办理站
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外包招标
投 标 报 价 表
(样本格式,谨供参考)
招标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
2 |
3 |
5 |
6 |
序号 |
项目 |
报价 |
年度合计 |
说明 |
1 |
|
XX元/月 |
XX元 |
XX站XX元、XX站XX元 |
2 |
|
|
|
|
年度总报价:大写: ,小写: |
参加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说明:
1.报价指满足投标文件所有要求所需的所有费用,为包干价,含税(6%税)。
2.最终以年度总报价为评标依据。
3.投标人需提供报价组成明细表(表格可自拟)。
附件六:
廉政要求书
为加强漳州车务段实施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外包工作的廉政建设,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对投标人提出以下廉政要求:
1.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行贿。
2.不接受招标人授意或自行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
3.不给招标人或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为招标人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招标人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不为招标人报销应由招标人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不接受招标人违规推荐的分包单位、施工队伍和工程材料、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不为招标人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不向招标人无偿提供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不向招标人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6. 在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生投标人有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的,视情节轻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采取“限制或禁止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开展经济业务”的措施(限制或禁止措施的具体内容以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决定为准)。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附件七:
铁路站段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合同
甲方: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联系方式:0596-6366103
乙方: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项目,范围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场地 |
服务范围、内容 |
灭杀频次 |
备注 |
|
1 |
站病媒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漳州、漳浦、云霄、诏安、角美、 德化、永春、南安北、安溪东、泉州、泉州东、泉州南、晋江、惠安、泉港站 |
站台、候车室及附属场所、售票厅、售票房、站前广场、职工食堂等 |
按合同第(三)条:病媒生物杀灭作业频次要求 |
|
|
备注: |
|
|||||
(一)服务项目:站病媒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公共场所、候车区、厕所、职工休息区和重点工作区(票房、票据库等)、行包房及办公区、站机关办公区、职工食堂(伙食团)、空调机房等设备区、垃圾箱(房)、站区绿化带、站区铁路沿线范围内的所有股道(以出站信号机和南、北围墙为界)病媒有害生物防治。
(三)病媒生物杀灭作业频次要求:
在鼠类活动区域、公共场所隐蔽处布放毒饵盒(站)或粘鼠板等,定期补充消耗,并更换霉变失效鼠饵或粘鼠板。对重点公共区域进行调查并结合现场实际制定适宜有效方案,全面覆盖消杀防制。
1.鼠类杀灭作业频次要求。原则上,省会、直辖市所在地大客站每月作业1次,地级市、区级(县)客站每月1次,县级以下各站每季度1次。鼠类密度超过防制标准时,应立即开展灭鼠作业。
重点防治要求:鼠虫高发地区,每月检查补充投放一次鼠饵(含粘鼠板),并及时清理鼠饵盒内杂物,更换霉变失效鼠饵,不定时对重点区域进行灭杀防制及鼠情防制设施设备情况检查。如遇有临时任务需要,鼠类密度超过防制标准时,接到甲方鼠情通知后应立即对相关区域的鼠虫有害生物进行突击消杀。
2.蟑螂杀灭作业频次要求。在蟑螂活动区域的隐蔽处点施灭蟑胶饵(贴),定期补充消耗,并更换霉变失效灭蟑胶饵(贴)。市区客站每二月1次,县及以下客站每季度1次。发现活蟑时,应立即开展应急杀灭。
3.蚊虫杀灭作业频次要求。4月至10月间,对场所环境中不能清除的积水投放低毒灭幼剂,每月一次-二次,防制蚊虫幼虫孳生。发生侵袭旅客列车情况时,应立即开展场所应急杀灭。
4.苍蝇杀灭作业频次要求。在苍蝇孳生季节,对垃圾站等重点场所喷洒灭蝇药物,每月一次-二次,防制苍蝇孳生。夏秋季高发下水口重点灭杀,每月一次-二次。
5.臭虫杀灭作业频次要求。各类缝隙涂刷或滞留喷洒杀虫药物,每季度1次,暑运期间偏远中间小站另外增加1次。发现臭虫时,应立即开展染虫应急杀灭。
6.白蚁、跳蚤的灭杀,根据季节特点及现场实际集中灭杀。
7.其他,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铁集团、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防控要求对公共环境微生物和病毒进行强化灭杀。
(四)服务质量验收及标准:病媒生物防制水平应达到《铁路站车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及防制要求》Q/CR607、属地爱卫会规定的防制标准等标准进行验收。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2024年9月25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总额(含增值税)大写: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 元,税率为6%,增值税 元。合同中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税价合计金额相应调整。
(二)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3〕种方式支付: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大写:元(小写元),剩余款项作为保证金。合同期满的经甲乙双方核实乙方无其他违约情况且按合同约定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甲方日内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乙方。
2.每月日,甲乙双方对上月病媒生物防制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上月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大写:(小写元)。
3.其他付款方式:甲方全年需向乙方支付“消杀灭”技术服务费共计: 人民币 (¥ 元整)(含6%税),每半年度支付一次。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X294793695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5001668901050000691
单位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2号
电话:0596-6365832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保证金或质保金(如有)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或发票联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四条技术服务质量标准
1.乙方保证甲方工作范围内的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密度长期稳定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并经得起各级部门的随时检查。
2.乙方保证甲方在接受国检、省检、市检以及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检查中鼠、蟑螂、蚊、蝇等密度测试达到国家规定和铁路部门的控制标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核减服务费用。考核合格为分。
2.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及使用工具、药品的品种、品牌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对乙方工作中不合理的部分,提出异议及改进意见。
4.有权在乙方的杀灭效果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时,要求乙方立即进行补杀。
5.及时向乙方通报所发现的鼠类和卫生害虫等的活动情况。对乙方的杀灭服务工作不满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及时清除鼠迹蟑迹,及时清除杂草,保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三防”设施及卫生管理工作应负责落实完善。
7.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维护投放药械,并配合乙方做好消杀前的措施准备。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备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相应条件和专业能力,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复印件。有权选择设备、药剂的供应商,但其所选择的药剂必须为低毒低残留无公害的国家合格的防治药物,其化学成份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非国家农药批号、器械许可的产品。并负责上述物品的保管、维护、维修、更换。
2.作业前需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经乙方盖章的作业人员名单。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有病媒害生物防制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线路安全防护员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乙方更换作业人员名单中的人员,需提前将新增人员的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作业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确保甲方工作人员及旅客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每次对合同范围区域进行防制服务,均经甲方签字认可。
3.在合同期内,对客户反映的危害情况,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遇特殊应急处理事务,随叫随到。
4.服务期内发生病媒生物问题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5.按照甲方要求搞好病媒生物设施建设,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所使用的消杀药剂不影响房屋建筑和设施安全,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
6.乙方全面负责作业现场及乙方作业人员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并负责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乙方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乙方应当保证其作业人员在甲方工作领域内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站场秩序管理,遵守铁路的各项安全规定,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作业。不准扒乘列车、轨道车,不得钻车、爬车、跳车,不得偷盗铁路器材。不准在车站停放的列车下传递工具和物品等,以免发生伤亡事故。出现突发性事件时,乙方应全力做好处理工作。如乙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违反规定作业导致甲方、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乙方工作人员在作业时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私带无关人员或危险物品进出站,私自收取旅客财物、引发服务质量问题,按铁路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7.乙方作为用人单位,履行对其员工的管理义务和职责,教育其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的劳动保障及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乙方承担其员工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应做好自身防火防盗工作,确保用电安全,不得违规使用电源或电器,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离开工作区域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发现甲方设备、设施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验收依据和方法
(一)验收依据:。
(二)作业确认及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甲方定期不定期检查验收,车间(站)病媒生物防制相关管理人员可每日不定时检查。
2.乙方按约定形式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进行记录,并由甲方的服务点相关负责人或值班人员签认《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工作达不到合同的质量标准,则需为甲方进行补杀工作;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补杀工作或补杀效果不能达到要求,经甲方书面告知乙方,三次以上仍未改正,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拒付尚未向乙方支付所有的费用,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因追索损失所产生的诉讼费、调查取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
(二)如果实际工作中服务的杀灭指标超过国家卫生除害标准而使甲方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经济处罚时,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以及类同信用等级评定等甲方社会评价降低所造成的损失。
(三)若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前因单方原因提出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支付给对方相当于两个月的合同金额作为赔偿金。
(四)在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时对乘客等其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侵害,由此而对甲方产生的一切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服务范围、具体项目扩大或减少、服务标准调整,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补充或变更的,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后确定,签订书面补充或变更合同。
(四)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交其派往甲方工作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或岗位任职资格证照的。
3.乙方被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 2次的。
4.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5.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未能保持相关资质持续合法有效,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6.因乙方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五)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甲方上级单位要求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时或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12号
邮政编码:363000收件人:樊惠荣手机号码:13799076215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住所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国铁集团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二)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三)发生严重安全问题,乙方承担安全违约责任。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发现每个安全红线问题,乙方应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发现每个A类问题,乙方应支付红线问题1仟元的违约金。(南昌局集团公司安全考核词典中无相关红线及A类考核问题)
(四)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五)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六)其他约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乙方单位或个人有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的,视情节轻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采取“限制或禁止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乙方单位和个人(包括乙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开展经济业务”的措施(限制或禁止措施的具体内容以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决定为准)。
附件:考核评分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与厦门千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铁路站段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附件:
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安全管理 |
30 |
1.遵守铁路作业安全规章制度; 2.遵守有毒有害作业安全规章制度。 |
1.发生责任性事件扣30分,造成恶劣影响直接评分为不合格; |
|
|
作业规范 |
30 |
1.按防制内容开展作业; |
1.未按防制内容开展作业每次扣20分; |
|
|
资料上报 |
15 |
1.作业单资料上报;
|
1.未及时上报每次扣6分; |
|
|
应急处理 |
15 |
1.应急处理及时; 2.应急处理流程符合要求。 |
1.处理不及时每次扣10分; 3.处理未达到控制要求扣15分。 |
|
|
药品管理 |
10 |
1.药品使用符合要求。 |
1.药品使用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0分。 |
|
|
备注:含每次的扣分项累计不封顶。总得分:
年 月 日
“消杀灭”作业单
时间 |
|
地点 |
|
服务场所 |
|
服务项目 |
|
||||
车站意见和建议 |
|
服务单位签字: 车站签字:
注:1、本作业单一式三份,一份为服务单位保管,一份为车站保管;一份由车站收回后寄车务段客运科保管。
2、本作业单做为甲方统计乙方作业次数的凭证。
附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管内客运办理站消毒、杀虫、灭鼠
技术服务外包
(编号:zzcwdyw2024001号)
招
标
文
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二O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对管内客运办理站“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漳车段招(业字)2024001号),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公开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名称: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2号漳州车务段
邮编:363000
联系人:樊惠荣
联系电话:市电:0596-6366292,13799076215
二、招标内容:
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外包包件,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三、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采用有限价的公开竞价招标方式。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3.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投标人具有与投标相符的营业规模和范围,具备市级及以上病媒协会颁发的专业资质。
5.投标人的从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病媒防制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应熟悉铁路客运业务及相关规定、要求、标准。
6.投标人须为服务商,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技术及其他要求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2.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
3.《铁路车站、旅客列车监测管理办法》(铁卫防(1992)20号);
4.《铁路车站、旅客列车鼠蟑等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铁教卫〔1997〕104 号)。
六、招标日期和安排: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拟定2024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单位自带投标文件到开标现场,并参加开标。
2、开标时间:拟定2024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开标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2号漳州车务段8楼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二○二四年八月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资质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供应商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3.投标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投标供应商具有与投标相符的营业规模和范围,具备市级及以上病媒协会颁发的专业资质。
5.投标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病媒防制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应熟悉铁路客运业务及相关规定、要求、标准。
6.投标供应商须为服务商,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明确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投标人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并密封包装,在正面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密封袋封口处注明“于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按手印。
5.投标人应对邀请招标文件进行研究分析,并在对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编写投标文件。
6.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满足要求:
6.1 编制目录。
6.2 投标函(见附件二)。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投标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书见附件三、委托书见附件四)。
6.4 本次投标报价为包干价,报价表中各栏除“说明”栏外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
6.5投标报价货币种类:人民币。
6.6 报价表(附件五)
6.7投标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6.8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6.9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简介(包括人员、技术力量、设备工具、服务经验、业绩等的说明)。
6.10车站消毒、杀虫、灭鼠作业服务方案:包括作业流程、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含作业人员、办事处设置)、检查自控措施、“消毒、杀虫、灭鼠”设备投入及质量控制措施、规章制度、配合车站做好突击卫生、季节性运输、专运、重点任务的应急方案)。
6.11 无纠纷或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证明承诺。
6.12 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
6.13 其他资料(供应商信息表原件、取得的各类证书等,可提供各种荣誉奖项证书等投标供应商作为响应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投标日程安排及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2号漳州车务段6楼。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漳州车务段组织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并可能就具体内容与竞标人代表进一步谈判。
3.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止。
六. 评标小组的组成
招标组织单位将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后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由车务段纪检部门监督。
七.投标程序
1. 评标委员会审阅投标文件,首先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须知的各项要求及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然后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评标委员会将按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价进行评审,必要时向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质询以确定其报价的合理性。
3.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后,在招标控制价格范围内,最低投标价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4.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漳州车务段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将推荐结果报车务段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中标、落标通知及对中标单位的要求
1.定标后,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九.中标经济合同的签订
1.投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五日内,在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与招标方指定单位签订经济合同。
2.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应按合同及时履约。
十二.本投标须知未尽事宜,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负责解释。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
1.招标项目概况
泉州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 .9万平方米,并设4 座站台;晋江站站房建筑面积约1 .1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惠安站站房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安溪东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南安北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永春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德化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7个车站的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7万元/年.
泉州南站站房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并设3座站台;泉州东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泉港站站房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3个车站的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2万元/年,含6%税。
漳州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 .9万平方米,并设4座站台;漳浦、云霄、诏安、角美站站房建筑面积各约0.4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5个车站的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5万元/年,含6%税
2.招标项目要求
(1)作业范围及内容:承担包件所属范围场所(站台、候车室及附属场所、售票厅、售票房、站前广场、职工食堂等)的杀虫、灭鼠工作。
(2)作业频次:原则上每月一次进行灭鼠和每两月一次消杀,夏季高温或因特殊情况需要时(如遇全国、省、市、铁路总公司、路局卫生大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突击实施“双灭”作业,
(3)发生重大传染病,可能对车站公共场所构成威胁时,及春运等旅客候车拥挤易引发疾病传播时,乙方接到甲方安排的消毒后,应及时对其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作业。
(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消杀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选取高效低毒的杀虫灭鼠药物,交替使用,以防抗药性,达到最佳杀灭效果。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价表、廉洁承诺书和合同格式:(具体见附件)
附件一:
包件号 |
技术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车站概况 |
招商最高限价( (万元/年)) |
服务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
1 |
客运办理站“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 |
泉州、晋江、惠安、安溪东、南安北、永春、德化站、泉州南、泉州东、泉港站范围场所(站台、候车室及附属场所、售票厅、售票房、站前广场、职工食堂等) |
泉州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 .9万平方米,并设4 座站台;晋江站站房建筑面积约1 .1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惠安站站房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安溪东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南安北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永春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德化站站房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泉州南站站房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并设3座站台;泉州东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泉港站站房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 |
9万 (含6%税) |
1 |
0 |
|
2 |
客运办理站“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 |
漳州、漳浦、云霄、诏安、角美站范围场所(站台、候车室及附属场所、售票厅、售票房、站前广场、职工食堂等) |
漳州站站房建筑面积约2 .9万平方米,并设4 座站台;漳浦、云霄、诏安、角美站站房建筑面积各约0.4万平方米,并设2座站台。 |
5万 (含6%税) |
1 |
0 |
附件二:
投 标 函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的邀请招标文件,我单位在踏勘了服务作业现场和研究了邀请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合同条件,我方决定参加第 包件项目的投标。
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接受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本投标文件连同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有关承诺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
三、若我方落标,我方将表示理解和接受。
四、我单位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⑴完全响应、认可招标文件条款。
⑵愿意按照国家法律(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⑶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尽快签订合同和有关协议,并按期、按质实施合同内容。
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承担责任,情节严重招标人可以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⑸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有关约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做好投标及签署漳州车务段管内客运办理站
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外包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 权 书
本授权书申明:
(单位注册地点)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单位任命: (姓名) (职务)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 项目的邀请招标工作中,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人代表签章:
代 理 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五:
漳州车务段管内客运办理站
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外包招标
投 标 报 价 表
(样本格式,谨供参考)
招标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
2 |
3 |
5 |
6 |
序号 |
项目 |
报价 |
年度合计 |
说明 |
1 |
|
XX元/月 |
XX元 |
XX站XX元、XX站XX元 |
2 |
|
|
|
|
年度总报价:大写: ,小写: |
参加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说明:
1.报价指满足投标文件所有要求所需的所有费用,为包干价,含税(6%税)。
2.最终以年度总报价为评标依据。
3.投标人需提供报价组成明细表(表格可自拟)。
附件六:
廉政要求书
为加强漳州车务段实施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外包工作的廉政建设,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对投标人提出以下廉政要求:
1.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行贿。
2.不接受招标人授意或自行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
3.不给招标人或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为招标人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招标人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不为招标人报销应由招标人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不接受招标人违规推荐的分包单位、施工队伍和工程材料、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不为招标人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不向招标人无偿提供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不向招标人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6. 在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生投标人有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的,视情节轻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采取“限制或禁止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开展经济业务”的措施(限制或禁止措施的具体内容以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决定为准)。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附件七:
铁路站段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合同
甲方: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联系方式:0596-6366103
乙方: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项目,范围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场地 |
服务范围、内容 |
灭杀频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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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站病媒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漳州、漳浦、云霄、诏安、角美、 德化、永春、南安北、安溪东、泉州、泉州东、泉州南、晋江、惠安、泉港站 |
站台、候车室及附属场所、售票厅、售票房、站前广场、职工食堂等 |
按合同第(三)条:病媒生物杀灭作业频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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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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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项目:站病媒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公共场所、候车区、厕所、职工休息区和重点工作区(票房、票据库等)、行包房及办公区、站机关办公区、职工食堂(伙食团)、空调机房等设备区、垃圾箱(房)、站区绿化带、站区铁路沿线范围内的所有股道(以出站信号机和南、北围墙为界)病媒有害生物防治。
(三)病媒生物杀灭作业频次要求:
在鼠类活动区域、公共场所隐蔽处布放毒饵盒(站)或粘鼠板等,定期补充消耗,并更换霉变失效鼠饵或粘鼠板。对重点公共区域进行调查并结合现场实际制定适宜有效方案,全面覆盖消杀防制。
1.鼠类杀灭作业频次要求。原则上,省会、直辖市所在地大客站每月作业1次,地级市、区级(县)客站每月1次,县级以下各站每季度1次。鼠类密度超过防制标准时,应立即开展灭鼠作业。
重点防治要求:鼠虫高发地区,每月检查补充投放一次鼠饵(含粘鼠板),并及时清理鼠饵盒内杂物,更换霉变失效鼠饵,不定时对重点区域进行灭杀防制及鼠情防制设施设备情况检查。如遇有临时任务需要,鼠类密度超过防制标准时,接到甲方鼠情通知后应立即对相关区域的鼠虫有害生物进行突击消杀。
2.蟑螂杀灭作业频次要求。在蟑螂活动区域的隐蔽处点施灭蟑胶饵(贴),定期补充消耗,并更换霉变失效灭蟑胶饵(贴)。市区客站每二月1次,县及以下客站每季度1次。发现活蟑时,应立即开展应急杀灭。
3.蚊虫杀灭作业频次要求。4月至10月间,对场所环境中不能清除的积水投放低毒灭幼剂,每月一次-二次,防制蚊虫幼虫孳生。发生侵袭旅客列车情况时,应立即开展场所应急杀灭。
4.苍蝇杀灭作业频次要求。在苍蝇孳生季节,对垃圾站等重点场所喷洒灭蝇药物,每月一次-二次,防制苍蝇孳生。夏秋季高发下水口重点灭杀,每月一次-二次。
5.臭虫杀灭作业频次要求。各类缝隙涂刷或滞留喷洒杀虫药物,每季度1次,暑运期间偏远中间小站另外增加1次。发现臭虫时,应立即开展染虫应急杀灭。
6.白蚁、跳蚤的灭杀,根据季节特点及现场实际集中灭杀。
7.其他,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铁集团、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防控要求对公共环境微生物和病毒进行强化灭杀。
(四)服务质量验收及标准:病媒生物防制水平应达到《铁路站车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及防制要求》Q/CR607、属地爱卫会规定的防制标准等标准进行验收。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2024年9月25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总额(含增值税)大写: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 元,税率为6%,增值税 元。合同中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税价合计金额相应调整。
(二)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3〕种方式支付: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大写:元(小写元),剩余款项作为保证金。合同期满的经甲乙双方核实乙方无其他违约情况且按合同约定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甲方日内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乙方。
2.每月日,甲乙双方对上月病媒生物防制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上月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大写:(小写元)。
3.其他付款方式:甲方全年需向乙方支付“消杀灭”技术服务费共计: 人民币 (¥ 元整)(含6%税),每半年度支付一次。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X294793695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5001668901050000691
单位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2号
电话:0596-6365832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保证金或质保金(如有)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或发票联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四条技术服务质量标准
1.乙方保证甲方工作范围内的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密度长期稳定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并经得起各级部门的随时检查。
2.乙方保证甲方在接受国检、省检、市检以及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检查中鼠、蟑螂、蚊、蝇等密度测试达到国家规定和铁路部门的控制标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核减服务费用。考核合格为分。
2.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及使用工具、药品的品种、品牌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对乙方工作中不合理的部分,提出异议及改进意见。
4.有权在乙方的杀灭效果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时,要求乙方立即进行补杀。
5.及时向乙方通报所发现的鼠类和卫生害虫等的活动情况。对乙方的杀灭服务工作不满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及时清除鼠迹蟑迹,及时清除杂草,保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三防”设施及卫生管理工作应负责落实完善。
7.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维护投放药械,并配合乙方做好消杀前的措施准备。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备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相应条件和专业能力,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复印件。有权选择设备、药剂的供应商,但其所选择的药剂必须为低毒低残留无公害的国家合格的防治药物,其化学成份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非国家农药批号、器械许可的产品。并负责上述物品的保管、维护、维修、更换。
2.作业前需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经乙方盖章的作业人员名单。选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包括有病媒害生物防制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线路安全防护员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操作证明的复印件等。乙方更换作业人员名单中的人员,需提前将新增人员的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作业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确保甲方工作人员及旅客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每次对合同范围区域进行防制服务,均经甲方签字认可。
3.在合同期内,对客户反映的危害情况,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遇特殊应急处理事务,随叫随到。
4.服务期内发生病媒生物问题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5.按照甲方要求搞好病媒生物设施建设,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所使用的消杀药剂不影响房屋建筑和设施安全,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
6.乙方全面负责作业现场及乙方作业人员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并负责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乙方员工上岗前,乙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乙方应当保证其作业人员在甲方工作领域内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站场秩序管理,遵守铁路的各项安全规定,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作业。不准扒乘列车、轨道车,不得钻车、爬车、跳车,不得偷盗铁路器材。不准在车站停放的列车下传递工具和物品等,以免发生伤亡事故。出现突发性事件时,乙方应全力做好处理工作。如乙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违反规定作业导致甲方、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乙方工作人员在作业时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私带无关人员或危险物品进出站,私自收取旅客财物、引发服务质量问题,按铁路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7.乙方作为用人单位,履行对其员工的管理义务和职责,教育其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的劳动保障及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乙方承担其员工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应做好自身防火防盗工作,确保用电安全,不得违规使用电源或电器,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离开工作区域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发现甲方设备、设施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验收依据和方法
(一)验收依据:。
(二)作业确认及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甲方定期不定期检查验收,车间(站)病媒生物防制相关管理人员可每日不定时检查。
2.乙方按约定形式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进行记录,并由甲方的服务点相关负责人或值班人员签认《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工作达不到合同的质量标准,则需为甲方进行补杀工作;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补杀工作或补杀效果不能达到要求,经甲方书面告知乙方,三次以上仍未改正,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拒付尚未向乙方支付所有的费用,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因追索损失所产生的诉讼费、调查取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
(二)如果实际工作中服务的杀灭指标超过国家卫生除害标准而使甲方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经济处罚时,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以及类同信用等级评定等甲方社会评价降低所造成的损失。
(三)若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前因单方原因提出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支付给对方相当于两个月的合同金额作为赔偿金。
(四)在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时对乘客等其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侵害,由此而对甲方产生的一切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服务范围、具体项目扩大或减少、服务标准调整,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补充或变更的,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后确定,签订书面补充或变更合同。
(四)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交其派往甲方工作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或岗位任职资格证照的。
3.乙方被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 2次的。
4.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5.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未能保持相关资质持续合法有效,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6.因乙方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五)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甲方上级单位要求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时或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12号
邮政编码:363000收件人:樊惠荣手机号码:13799076215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住所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国铁集团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二)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三)发生严重安全问题,乙方承担安全违约责任。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发现每个安全红线问题,乙方应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发现每个A类问题,乙方应支付红线问题1仟元的违约金。(南昌局集团公司安全考核词典中无相关红线及A类考核问题)
(四)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五)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六)其他约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乙方单位或个人有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的,视情节轻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采取“限制或禁止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乙方单位和个人(包括乙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开展经济业务”的措施(限制或禁止措施的具体内容以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决定为准)。
附件:考核评分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车务段与厦门千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铁路站段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附件:
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安全管理 |
30 |
1.遵守铁路作业安全规章制度; 2.遵守有毒有害作业安全规章制度。 |
1.发生责任性事件扣30分,造成恶劣影响直接评分为不合格; |
|
|
作业规范 |
30 |
1.按防制内容开展作业; |
1.未按防制内容开展作业每次扣20分; |
|
|
资料上报 |
15 |
1.作业单资料上报;
|
1.未及时上报每次扣6分; |
|
|
应急处理 |
15 |
1.应急处理及时; 2.应急处理流程符合要求。 |
1.处理不及时每次扣10分; 3.处理未达到控制要求扣15分。 |
|
|
药品管理 |
10 |
1.药品使用符合要求。 |
1.药品使用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0分。 |
|
|
备注:含每次的扣分项累计不封顶。总得分:
年 月 日
“消杀灭”作业单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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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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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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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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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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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签字: 车站签字:
注:1、本作业单一式三份,一份为服务单位保管,一份为车站保管;一份由车站收回后寄车务段客运科保管。
2、本作业单做为甲方统计乙方作业次数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