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福州科技馆保安服务采购 | 2022-10-12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科技馆
乙方:福建省龙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TJ[GK]2022001的2022-2024年福州科技馆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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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10 安全服务 | 安全服务 | 2022-2024年福州科技馆保安服务采购。岗位设置:共设5个值守点(①南馆、中馆、北馆三馆各设一值守点;②馆区前院、后院各设一巡逻点),共18个岗次/天,每个岗位服务时长为42小时/周,具体岗位安排由馆方调控。其他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服务内容包括馆方资产守护、进出馆区人员盘查、场馆秩序维护、进入馆区车辆交通疏导、安全隐患排除、治安事件处置、安全监控及灾害应急救援、向公安部门报批馆内大型活动等。其他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2(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419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壹万玖仟元整(¥141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到岗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潘厝支路1号福州科技馆;
4.3交付条件: 符合考评标准考核后按月付款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岗位设置:共设5个值守点(①南馆、中馆、北馆三馆各设一值守点;②馆区前院、后院各设一巡逻点),共18个岗次/天,每个岗位服务时长为42小时/周,具体岗位安排由馆方调控。乙方派驻甲方服务人员应不少于9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进行考核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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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2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3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4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5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6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7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8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9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10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11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12 | 4.24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13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14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15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16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17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18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19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20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21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22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23 | 4.16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24 | 4.24 | 按月支付,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2年10月01日起至2024年09月30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免除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0.2甲方若发现乙方在对招标文件所承诺的保安年龄配备、保安学历配备、保安身高配备、保安工作经验配备、保安队长配备、南馆岗位人员配备的情况,在履行合同中第一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中标金额的5%用以补偿损失;在履行合同中后期不定期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中标金额的5%用以补偿损失。 10.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中标金额的5%作为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10.4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中标金额的5%用以补偿。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公安机关。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岗位设置:共设5个值守点(①南馆、中馆、北馆三馆各设一值守点;②馆区前院、后院各设一巡逻点),共18个岗次/天,每个岗位服务时长为42小时/周,具体岗位安排由馆方调控。乙方派驻甲方服务人员应不少于9人。 14.2服务内容包括馆方资产守护、进出馆区人员盘查、场馆秩序维护、进入馆区车辆交通疏导、安全隐患排除、治安事件处置、安全监控及灾害应急救援、向公安部门报批馆内大型活动等。 14.3保安岗位资格要求 (1)每位保安员必须具备保安证,其中至少5位保安员具有退伍军人证。另外,考虑馆方管理的实际需要,至少配有1位具备消防、急救或救生等证书的保安员。 (2)每位保安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50岁之间,男性,身高1.65米以上,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态度和蔼,善于沟通交流。 (3)拟派驻本项目的保安队长责任心强,退伍军人,具备三年以上保安队伍的管理经历;其中一名保安队长为4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一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三级及以上,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荣誉证书。 14.4保安职责要求 (1)守卫馆方人员、资产安全,对进入馆方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进行盘查。 (2)维护馆内交通秩序,引导进出馆区车辆有序通行、停放,保证道路顺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等行为。 (3)维护展馆参观秩序以及展品安全。 (4)妥善处理馆内发生的应急事件,如火灾、人员纠纷、治安事件等。在事件发生时,应第一时间上报馆方,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物资抢救。馆区地势较低,如遇暴风雨、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已引起排水不畅,导致展厅进水情况。保安公司应及时加派人员,增加巡逻次数,及时关闭门窗。保安人员须熟练掌握各种类型抽水泵等排水设备的使用。 (5)配合馆方消防工作,维护消防系统良好运行,包括消防栓、消防安全指示灯等的检查,(不包括消防管道与消防远程控制系统的维修),配合采购人更换灭火器药粉(换药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及时处理火情,检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对消防安全隐患,违章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上报。 (6)馆区周边产生的噪音、不当人员聚集等,可能干扰科技馆办公或活动举办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或驱离。 (7)配合馆方做好科技馆日常及自办中小型活动的道具、座椅等材料物资的搬运工作。 (8)配合馆方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检查期间的垃圾巡逻清理工作。 14.5保安岗位纪律要求 每位保安员必须保持良好的操作,以礼待人,以理服人,遵章守纪。 (1)做好值守点交接工作,场馆值守点须进行无缝对接,不得出现无人在岗情况。中标方须建立保安在岗考勤机制,做好考勤记录工作,以备馆方随时抽查。中标方必须建立保安出勤情况自查自纠管理机制,保证保安的在岗出勤率。 (2)保安员当值时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保持制服干净整洁。 (3)当值时不得从事与职责无关事务,如聊天、听音乐、玩游戏、看视频、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睡觉等。 (4)不得在岗位吸烟。 (5)不得在当值前或当值时饮用含酒精类的饮品。 (6)当值期间不得携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或值守点内。 (7)接待观众、接听值守电话应保持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8)遵守馆方其他规定。 14.6乙方管理要求 (1)乙方须根据馆方岗位设定派遣足够的保安员,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必须与履行本合同的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其缴纳五险一金、购买雇主责任险。保安员在岗期间发生的工伤等劳动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理安排保安员工作时长,严禁疲劳上岗,每位保安员每周工作时长不得违反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 (3)为保安员提供值守必须的防护装置,如手电、对讲机、警棍等 (4)须为当值保安员提供午餐,保安员不得脱岗用餐,餐费自理。 (5)由保安员造成的馆方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并酌情扣减保安服务费。乙方须对失职保安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馆方。 (6)乙方须制定应急事件处理机制,确保在馆方有需要时,能及时派遣足够保安人员,维持馆内秩序。 14.7对保安违规行为的处罚 (1)馆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保安人员进行警告、处罚、调离工作岗位。 (2)当值人员脱岗、擅自离岗或睡觉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3)当值人员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300元。 (4)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误或个人原因对馆方人员及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14.8其他事项 (1)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费用参照政府相关规定。 (2)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馆方安排的工作。 (3)若乙方在下次招标中未中标,须无条件配合新的中标公司进行交接。 14.9付款方式 本项目保安费用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15号前办理支付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乙方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于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保安费。若在保安服务考核中出现违规行为产生扣款的,则保安费按核减后金额支付。合同期满当月的服务费待双方交接完相关手续后,甲方才予以支付给乙方。 14.10其他要求:乙方在管理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4.1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14.12服务质量考核 (1)考 核方式:分为履行合同第一个月考核和后期不定期考 核。 (2)考 核标准:第一次考核,即乙方安保人员入驻第一个月内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响应的内容履约。若不满足,甲方将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且乙方以违约责任赔 偿甲方损失。后期不定期考核内容与第一次考核内容一致,若不满足,甲方将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且乙方以违约责任赔偿采购人损失。 14.13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要求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内容,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项目服务方案。 (2)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市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3) 福州科技馆新馆正在建设中,如遇场馆搬迁等政策性调整,甲方有权对保安服务内容及服务金额进行调整。 (4)本合同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由双方协商订立。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科技馆 | 乙方: | 福建省龙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金山桔园洲大桥下公园内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 工路28号捷福产业园4#楼8D |
单位负责人: | 潘海星 | 单位负责人: | 林和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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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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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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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8376702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7130100100225706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