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大坝工程土建部分)(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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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于2024年11月26日在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海口路16号新天地广场B栋2梯2505室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1390677985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园2号楼2层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5306051505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大坝工程土建部分)(重新招标)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中际远宏(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0416278 元 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900个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中际远宏(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涂承升 闽2352012201359099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方振峰(组长)、张化大、薛敏、赵丽芳、郑克雄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 2、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3、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水利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福鼎市江滨南路33号、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建设局大楼;联系电话:0593-2195058、0593-2195050。 十、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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