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5.5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7770865599
中标公司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7.91万元
中标联系人万文博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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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8 10: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工程名称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设计
工程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 1号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
建筑面积 30694.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二次深化设计)、满足施工需要的BIM技术运用、后续现场服务及竣工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电梯、消防、室外工程(含地下管网、智能化及景观绿化等)、室内装修(含精装修)、节能、室内外标志标识、泛光照明、停车场、电信电视系统、10KV电力进线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设计。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深化(可能进行多轮),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施工期间派驻常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调整深化,参加竣工验收,配合结算审核、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同时本项目设计阶段采用BIM技术,要求BIM模型与施工图同步提交并在施工阶段同步优化调整,在工程竣工后向招标人移交最终完整BIM运维模型。 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招标控制价 2655400.00元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2079178.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万文博 注册编号 20152101349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18116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刘佳欢 注册编号 20193600462
等级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德邻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2566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严明成 注册编号 20193202642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6
通过资审的家数 6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德邻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1 10 72 86 10 66 77 10 60
评委2 96 10 77 96 10 76 74 10 57
评委3 97 10 78 93 10 73 72 10 55
评委4 86 10 67 79 10 59 75 10 58
评委5 98 10 79 97 10 77 73 10 56
评标得分 94.67 91.67 74.00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4年04月11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电话 0791-86206395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7770865599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监督机构
名称 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服务处 联系电话 0791-86291915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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