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号客渡船定点机构维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800-04272
预算金额18.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甲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7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号客渡船定点机构维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2-10-28 至 2022-11-02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甲峰
(营口号客渡船定点机构维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号客渡船定点机构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00-04272
项目名称:营口号客渡船定点机构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5,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基础技术配置参数:

1、修船厂方具备3000吨级总重气囊舾装码头一座,要求船用气囊以及大型空压机。

2、修船厂方具有国内先进的大型卷扬机。

3、修船厂方气囊码头不受潮水限制,需维修、抢修船舶能够及时上坞台修理。

4、有一支24小时专业船舶应急抢修队伍,配备抢修专用快艇一艘。

5、厂区内有大型趸船栈桥一套,便于应急抢修我站船舶。

二、特殊情况说明 :

1、要求遵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船舶维修规范标准进行维修。保证修船质量符合颁布标准。

2、日常维修及抢修要求船厂设备齐全,具有修船专用高端设备及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的船台,专业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随叫随到当天及时抢修,如需要上坞和靠厂房码头,要求当天安排及时抢修,保证渡运的安全。

3、船舶冬季维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4、船舶冬修及日常维护维修项目需求见附件

5、对甲方热情服务,重合同,讲信誉,重质量,周到售后服务。

序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一、

服务项目

1、

进出坞费

1

2、

占坞费

120天

3、

安全保卫费

120天

4、

拆接电缆

1次

5、

搭拆舷梯

1次

6、

蓄电池保养及电费

二、

涂装工程及甲板工程

1、

局部刷防锈漆2度,通刷面漆2度,面积180㎡

1)

局部刷防锈漆2度180㎡×30%

2

2)

通刷面漆2度180㎡

2

2、

全船描船名水尺,水字,打水线

1

3、

全船锌块换新6kg

18

三、

轮机工程

1、

左右舵系拆装,舵封换新,舵轴间隙测量

2

2、

左右尾轴拆装,前后尾轴封换新,尾轴间隙测量

2

3、

左右螺旋桨拆装补焊抛光测螺距,作静平衡保养

2

4、

左右主机保养更换机油及防冻液

2

5、

左右副机保养,更换机油及防冻液

2

计: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120日内完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履约地点:成交供应商船坞内

3.

付款方式及条件:营口号客渡船定点机构维修项目,实行按财政拨款进度到位情况分期付款的方式。船舶上坞后乙方开始维修,财政拨款资金到位后根据乙方维修进度,在船舶出坞前付款50%,船舶出坞后双方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保证船舶物品完整齐全,交船后付款50%。质量保证期限1年,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及时维修。

4.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1年

6.

因本次维修发生的人员及船舶调遣费用需由成交单位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维修期限为120天,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地 址: 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系方式: 0417-3306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5
邮箱地址: 1129188467@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浩、刘甲峰、王博
电 话: 024-31918388-315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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