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03地块南区幕墙施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南港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03地块南区幕墙施工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角。
2.3项目概况:03地块南区包括综合楼C座酒店及裙房部分,幕墙总面积约9000m2、铝合金窗约350m2;内容包括铝板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格栅和百叶、玻璃栏板和栏杆、雨棚、麦当劳门和铝合金窗。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幕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工期要求: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4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在700万以上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4.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2 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29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 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5.2 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纸质及电子文档)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09时30分;
5.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
5.4 投标文件(纸质及电子文档)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5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和纸质),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港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路南
联系人:原老师、宋老师
电 话:0371-89908210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先生
电 话:0371-56271905 18738188207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