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扬线如皋段航道整治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4: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通扬线如皋段航道整治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
TYXRG-SG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通扬线如皋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发苏改基础发[2013]15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省、市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TYXRG-SGC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扬线如皋段航道是通扬线(海安船闸~吕四段)的重要组成部分,航道起于如泰运河和如海运河交汇口,迄于通扬运河如皋通州界,总里程约46km,按照Ⅲ级标准进行整治,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1000t。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45m,航宽不小于55m,航道设计水深取3.2m。改建、新建桥梁桥下通航净空尺度不小于60×7m(净宽×净高)。航道全线改建桥梁约30座,增设锚地1处。沿线途经乡镇包括白蒲镇、城北街道、城南街道、丁堰镇、磨头镇、如城街道及下原镇。
项目总投资约8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0亿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通扬线如皋段航道整治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TYXRG-SGC标段。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规划资料等基础资料的收集、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证、建设任务和规模合理性分析、建设线路和运营方案合理性、建设标准符合性、水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防治与补救措施分析等内容;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等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并负责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
2.3工作周期: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工作大纲,4个月内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计划开始服务时间:2023年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3.2 2018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交通运输类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或交通运输类防洪评价项目)。
3.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完成过交通运输类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编制项目(或交通运输类防洪评价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指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2年8月~2023年1月或2022年9月~2023年2月或2022年10月~2023年3月或2022年11月~2023年4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 话:0513-59003758
联 系 人:曹斌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南通地址为崇川区钟秀中路淘宝城1幢1305室)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联系人:冯建敏、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924-808-786,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7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及分数”以“服务类别”进行评审。
8.9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