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8辆客车购置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三个包,同时对包一、包二和包三进行招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任意几个包或其中一个包的投标,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具体如下:
2.3.1 包一:
项目名称:4辆48座(47+1)柴油大客车购置
供货范围:(1)4辆48座(47+1)柴油大客车,包括客车的整车供货、试车验收(含2人次×3天到生产厂验车的差旅安排)、售后服务、培训和办理牌照等。(2)每车配有与定购车型配置的随车工具、备品备件、易损件。(3)每车配置一套备胎(含轮辋)。(4)每车配有使用说明书、整车合格证、发动机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服务手册、随车专用工具清单、备品备件与易损件清单等。
交货时间:签署合同后 45 日历天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和交货计划。
交货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
2.3.2 包二:
项目名称:2辆48座(47+1)新能源纯电动大客车购置
供货范围:(1)2辆48座(47+1)新能源纯电动大客车,包括客车的整车供货、试车验收(含2人次×3天到生产厂验车的差旅安排)、售后服务、培训和办理牌照等。(2)每车配有与定购车型配置的随车工具、备品备件、易损件。(3)每车配置一套备胎(含轮辋)。(4)每车配有使用说明书、整车合格证、服务手册、随车专用工具清单、备品备件与易损件清单等。
交货时间:签署合同后55日历天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和交货计划。
交货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
2.3.3 包三:
项目名称:2辆新能源公交型大客车
供货范围:(1)2辆新能源公交型大客车,包括客车的整车供货、试车验收(含2人次×3天到生产厂验车的差旅安排)、售后服务和培训等。(2)每车配有与定购车型配置的随车工具、备品备件、易损件。(3)每车配置一套备胎(含轮辋)。(4)每车配有使用说明书、整车合格证、服务手册、随车专用工具清单、备品备件与易损件清单等。
交货时间:签署合同后55日历天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和交货计划。
交货地点:广州市南沙港区二期码头。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5,46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同一制造厂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如有厂家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生产厂家为合格投标人。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如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仅接受有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合格投标人;
(3)适用于包一:投标人提供的车型必须符合国家公告认可的定型牌号产品(4辆客车必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适用于包二:投标人提供的车型必须符合国家公告认可的定型牌号产品(2辆客车必须为同一品牌产品);并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资料。
适用于包三:投标人提供的车型必须符合国家公告认可的定型牌号产品(2辆客车必须为同一品牌产品);并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资料。
(4)适用于包一: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货物制造厂商具有所投标的柴油大客车(车长在10米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并分别加盖投标人公章、制造商公章。
适用于包二: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货物制造厂商具有所投标的新能源纯电动大客车(车长在10米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并分别加盖投标人公章、制造商公章。
适用于包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货物制造厂商具有所投标的新能源公交型大客车(车长在10米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并分别加盖投标人公章、制造商公章。
(5)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31号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请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授权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电子邮件给招标代理机构(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需同时快递给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后将尽快以快递到付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购买单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备注:同时提供必要的发票开具资料】。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1日9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31号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05003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66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0-82027239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
采购方: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29日
-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