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省采购网]鞍山市肿瘤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金额
24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300-10610
预算金额245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2-645701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馨元0412-22119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鞍山市肿瘤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肿瘤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0 13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0-10610

项目名称:鞍山市肿瘤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50,000.00

最高限价(元):2,450,000

采购需求:采购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3.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3.3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3.4投标产品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3.5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3.6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919 0800分至20240925 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0 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lnzhcgdl@163.com
3.
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JH24-210300-10610+某某公司)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加密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份《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4.
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及时解密投标报价,导致其废标的,责任有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号:4916671739),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6.
开标当日,法定代表授权人应准备身份证,保证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7.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8.
本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发布,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9.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鞍山市肿瘤医院

  址: 鞍山市立山区莘华路339

联系方式: 0412-6457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

联系方式: 0412-2211900

邮箱地址: lnzhcgd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3010300000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馨元

  话: 0412-2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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