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多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箱梁外模采购项目(第一包)进行单源直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箱梁外模采购项目(第一包)
1.2项目编号:0222HW20210163
1.3被邀请意向供应商:营口金鼎模板制造有限公司。
1.4采购内容:30米箱梁外模105吨(理论重量),最终采购重量以采购人签认的加工图纸为准,结算重量按进场后过磅实际重量计算,偏差不得大于3‰。
1.5技术要求:
30m(28m、32m通用)外模配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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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中跨中梁低边侧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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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跨中梁高边侧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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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跨低边梁低边侧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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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边跨中梁低边端隔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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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边跨中梁高边端隔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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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边跨低边梁低边端隔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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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连续端端模(左+右)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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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非连续端端模(左+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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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压杠 |
2 |
2片梁用量 |
10 |
吊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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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按表中数量配置,模板设定位销,配不低于8.8级标准件;非连续端内模按单侧出模考虑;端模按中梁设计,配置边梁翼缘调整节,端模设计及分节要考虑采用人工安装;要求配置附着式振捣器垫板。材料采用国标,板面厚度不大于6mm。 |
1.6交货方式及期限: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开始加工的通知后20日内交付全部模板。
1.7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绥满高速北50米。
1.8付款方式:采购人分批次支付货款,扣留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质保期90天,质保期届满且供应商依约履行质量保证责任后返还。
1.9其他要求:采购人保留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权。承揽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开始加工前采购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各自承担因未履行合同、本项目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不应追究采购人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
二、采购方式:单源直采
三、采购预算:总价为777000.00元,单价为7400元/吨(含税,含运费,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投资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记载有行政处罚信息的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收到本项目邀请函的供应商请于24小时内回函确认参加本项目,并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项目文件。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8:00至2021年1月28日16:00。
5.2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协商会议时间:2021年1月29日9:00。
七、协商会议方式:按照哈尔滨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协商会议以视频形式举办。
八、采购保证金
8.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8.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17:00。
8.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G10绥满高速北50米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46133317